朗读
9月30日,县政府局印发了《三门县2021“金秋”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实施方案》,日前,县商务局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国家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消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强调,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国家、省、市出台也了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二是消费大幅下降。新冠疫情对汽车消费冲击较大,消费下降明显,恢复迟缓,影响了消费增长。而汽车属于传统大宗消费品,增长空间大、带动效益强,是拉动消费的“顶梁柱”。三是结构不够优化。在我国,汽车销售占限额以上商品零售比重40%,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而我县企业消费外流较为严重,在消费比重中占比不高。
因此,出台汽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可以进一步激活消费潜力,促进我县消费市场稳定增长。
二、关于《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说明
(一)活动时间
本次促消费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购车补贴额度若提前发放完毕,活动即告结束。
(二)补贴对象
消费者在我县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家庭乘用车(9座以下包含9座,包含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在本县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企业、单位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