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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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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

根据省局浙工商市[200640号《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经县局研究决定从1027日起1220,在全县集中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履行工商市场监管职能,按照“全面整治、全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查处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商标侵权、傍名牌、侵害他人商号权和商誉等违法行为,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为全市专业商品市场,重点为县城星级市场和规模较大的工业消费品批发零售市场。整治的主要商品是服装、皮具、鞋类;电器、小家电、IT产品;化妆品以及洋酒等。

三、整治内容

(一)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加工、销售假冒他人知名度较高的著名、驰名商标商品的;(2)故意在他人著名、驰名商标名称前后加缀其他文字,致使消费者将其与他人著名、驰名商标相混淆、造成误认的;(3)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带有商标标识的合格证、吊牌等包装物品的;(4)擅自改变自己注册商标文字、图形和组合,构成与他人注册商标文字图形近似,并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误购的;(5)将自己多个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使该组合文字或图形的整体读音或视觉效果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6)将他人的驰名商标跨类使用在其他商品上,侵犯驰名商标合法权益的。

(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1)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在境外进行注册或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在国内以许可、授权、监制等名义,在其商品和包装上突出使用该境外注册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混淆他人商标、误导消费者的;(2)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利用字号权来混淆他人的商标权,误导消费者的;(3)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店标、招牌、广告等标识使用;(4)擅自将他人具有或同时具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艺术作品、人物形象、卡通人物等制作成实物进行销售的,例如:福娃、KT猫、米老鼠等。(5)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6)其他造成市场混淆、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侵害他人商号权和商誉的其他行为。主要包括:(1)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字号的;(2)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抵毁、贬低、恶意中伤同行,损害他人信誉的;(3)对商品来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标注或虚假宣传;(4)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奥运会、世博会等标志。

四、整治方法、步骤

(一)宣传自查阶段(200610271110)。各所要针对上述知识产权表现的突出问题,根据本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计划,利用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开展相关工商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发动,讲清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目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611101215)。各所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商品市场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整治工作要采取面上检查和个案查处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612161220)。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后,各所要认真进行总结,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县局将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的成果。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这次整治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工商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蒋明局长任组长,孙积建副局长任副组长,付小荣、方波涛、李昱、王成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合同监管科。由市场合同科牵头,经检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切实解决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所要找准本辖区市场中侵犯知识产权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治。对违法事实清楚、认定依据充分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决不手软。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较轻的或其他类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撤柜退市等处理。对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各类案件要及时上报整治办公室和相关科室。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与经营户签订协议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加强监管,建立机制。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将这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努力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监管机制。如建立知名品牌入市准入制,知名品牌公示制,店堂广告规范制,商标品牌数据库,知名品牌保护联络网和经者信用评价制等,实现标本兼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在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市场经营者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对查办的大要案要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形成工商监管、经营者自管和社会监督的监管网,力争使这次整顿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各所要将本次专项整治情况以及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20日前上报县局市场科。在这次整治中遇到的有关事宜,以及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与县局市场科和相关科室联系。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市场 知识产权保护 通知

抄送:台州市工商局,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局机关科、室、队。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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