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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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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三优化、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加快“三港三城”建设,全力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推动县域向区域发展跨越。现就发挥工商职能、助动民营经济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登记实施“五放宽”,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

(一)放宽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限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对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明确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行业,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二)放宽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500万元。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公司股东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即在达到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公司股东首次出资百分之二十即可,其余可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可放宽到5年内缴清出资。

(三)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准限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允许的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金融等领域,参与发展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资本设立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农资流通领域。

(四)放宽投资者出资方式限制。放宽公司制企业出资方式,除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外,投资者还可以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放宽合伙制企业的出资方式,除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外,投资者还可以劳务等非货币财产权利出资。

(五)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限制。鼓励重点企业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开展集团化经营。对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放宽到3000万元。

 

二、发挥工商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开展民企帮扶,推进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通过“学送帮促”和干部联民企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搭建企业与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推进人才交流和科技合作。加强与宣传部门合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创新转型典型、创业典型等宣传活动。

(二)搭建融资平台,激活民间资本。积极开展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三)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品牌运作能力。支持企业申请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的企业商标和商号。支持和推动企业通过广告策划、品牌收购、特许经营、资本运作等方式丰富提升品牌运作能力。支持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加快品牌国际化建设进程。支持企业借鉴国内著名企业并购国外品牌的成功经验,创新品牌运作方式。

(四)运用工商管理数据,实现社会服务功能。依托工商行政管理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通过发布市场主体信息报告、民营经济生存状况报告等形式,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参考。

(五)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透明行政。统一工商窗口工作标准、行为标准、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通过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公示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把工商登记窗口、维护消费者权益窗口、行政执法窗口等一线形象向社会展示。

三、运用工商指导职能,营造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指导企业完善经营机制。对生产经营已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积极指导其向法人企业转变;对已具备法人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指导其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不断完善和提升民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组织形式。

(二)指导企业提升信用度。充分发挥基层信用指导员作用,指导信用修复;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管理规范的企业,通过培训指导、跟踪指导等方法,帮助其参加“守合同重信用”、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信用示范企业等评审活动,提升企业信用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指导企业加强商业秘密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指导企业将商业秘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由事后救济方式转变为事前预防方式,帮助企业制定商业秘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规划。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专用权的动态保护,加大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指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开展新型电子商务的知识培训,引进先进的电子商务理念,引导传统网站进行提升改造,大力扶植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和网上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加快网上市场建设。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逐步形成服务和监管相结合、指导和警示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开放式网络监管模式。

(五)实行信用分类监管。落实企业信用预警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域性或行业性工商企业信用预警,促进区域(行业)信用建设。整合信用监管和经济户口制度,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市场主体的进入、存续、退出全过程实施信用监管,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工商  民营经济  发展  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三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0510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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