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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工商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门县工商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
标准化建设具体标准
三门县工商局
三门县工商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行政和服务行为,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现制定三门县工商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服务一满意”为根本,以加强和改进服务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机制,分类、分级、分步“创优晋级”,全面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努力使全县工商系统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达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环境优美、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活动对象
东城工商所、西城工商所、健跳工商分局、花桥工商所和办证中心工商窗口。
三、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4月)。
1.部署任务。成立三门县工商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王大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指导。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全面部署标准化建设工作。
2.制定标准。按照“一系统一标准、一类一标准”的要求,对照三门县共性建设标准和浙江省工商系统关于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的建设标准(要求),制定我局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3.营造氛围。列入标准化建设重点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全员发动、全面部署、全程参与,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合力创建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至8月)。
1.培育典型示范。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本系统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的检查指导,对标准化建设基础较好、服务规范、工作积极的进行重点培育和组织创建。今年6月上旬前,县局要培育出1个标准化建设典型示范单位,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开展建设。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对照建设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并建立专门工作台帐。要围绕“审批提速、办事提效、服务创优”为目标,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服务质量、服务公开、服务管理、服务形象等标准。县局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指导活动,及时通报建设情况,同时加强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1.实施申报验收。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对照标准化建设内容,明确标准化建设重点,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建立申报验收机制,要求各参建单位达标一个、按时申报一个,采取集中评议验收的方式对申报的对象进行达标验收,并分类建立达标验收档案,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2.组织抽查评价。县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参建单位进行抽查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是巩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和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务求实效。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将列入县局对各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设置适当分值,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经常性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整体推进的,要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
三门县工商局“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
标准化建设具体标准
一、服务质量标准
1.细分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时限;
2.推行即办制、限时办结制;
3.落实服务事项定期抽查、互查及纠错机制;
4.建立告知引导工作标准,统一法规政策、业务问题的解释内容和口径。
二、服务公开标准
1.建立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制度,按规范公开;
2.服务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结果,
以及服务承诺、践诺措施等公开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
3.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三、服务管理标准
1.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2.认真组织开展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4.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四、服务形象标准
1.办公场所(服务大厅)标识、标牌统一规范;
2.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3.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五、服务群众标准
1.建立岗位责任制、 AB 岗工作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等规章制度;
2.便民设施实用有效;
六、服务评价标准
1. 建立站所整体工作和窗口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
2.完善定期自评、互评和站所负责人工作点评机制;
3.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及时公开评议结果;
4.建立奖惩机制,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七、依法行政标准
1.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
2.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
3.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
八、廉洁履职标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每年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九、对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
1.定期指导和服务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无代办事项的单位除外),建立工作台账。
2.项目对接,将目前承担的审核审批、生产经营、 公共服务、业务咨询等服务事项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对接;
3.建立全程代理代办制度,明确代理代办员,并将代理代
办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进行公示;
4.建立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现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联通。
十、发挥工商职能,服务民生、助推发展标准
1.制订助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举措及方案。
2.深化工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积极开展工商“开放日”活动,解决相关热点难点问题。
3.积极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辅导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创牌、注册商标。
4.积极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行动,帮助企业护牌、树牌;定期开展市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5.以为民办实事为落脚点,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