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健跳港是浙江省一级避风锚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渔业渔港船舶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特作如下通告:
一、健跳狗头门至六敖凤凰山嘴一带海域为健跳港渔船避风锚地,禁止在该港区内从事捕捞作业与养殖活动。
二、在该港内擅自投放的捕捞和养殖设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未排除障碍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理。
三、健跳、六敖两乡镇要仔细排摸情况,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动员群众尽早自行清理,以减少损失。水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督查。交通、海事、公安边防等其他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清理工作。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