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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单位:
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
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已进入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后的新时期,推进全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坚持服务发展的导向和依法履职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治腐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构建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的市场监管新格局提供政治保障。
通过努力,全县系统作风行风得到切实改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权力运行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全面巩固和加强,努力担负起繁荣、规范市场的使命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具体要求,立足市场监管实际,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管党治党作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高度重视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具体要求,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结合系统实际,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守公车改革相关规定,完善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等公务管理各项制度,健全财务预算、审批和审计制度,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和预决算公开等各项制度,不打擦边球、搞变通。纪检监察部门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持从点滴做起,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积小胜为大胜,防止回潮反弹。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的行为,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和严肃问责。
(三)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的制度环境。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开展专项检查,以查促纠。深化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工作,继续深化“四网融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建设, 完善集中办事机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开展重点领域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正视社会舆论和群众呼声,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着重加强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等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严重阻碍公平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公共服务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切实利益。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执纪办案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处置。健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处置制度,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建立信访受理平台,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重要信访举报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亲自过问、亲自指导和领导集体研究重要信访件等制度,落实信访处理督办、实名举报处理结果反馈制度,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建立信访办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对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完善案件发现机制,利用信访处置、专项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和网上舆情等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探索主动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干部腐败案件,建立“一案双查”制度,严格区分责任主体,有效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查纠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重点纠正粗暴执法、执法扰民和执法不公等行为,围绕保障市场安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强制搭车收费、强制入会、会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健全党委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制度、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坚持重大节假日、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廉政文化建设新内容、新方式、新手段,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廉政文化氛围。
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局域网平台,完善反腐倡廉专题栏目,加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积极反映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要求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做好向上级报送反腐倡廉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县局关于新闻宣传工作要求,严肃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引导应对,回应社会关切。
(二)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大力推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反腐倡廉制度更加科学、内容更加全面、执行更加有力。
1.完善科学决策体系。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为抓手,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领导集体决策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决策调研论证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的责任主体,细化重大决策的内容和事项,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规范重大决策变更制度。建立和完善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制度。
2.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完善依法行政新机制,深化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制权、阳光行政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科学配置,明确职责定位,优化运行流程。
一是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梳理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清理市场监管系统各部门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及行政权力,厘清权力名称、法律依据及行使部门,明确职权界限和责任分工。
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权力运行。制定完善系统配套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整个执法办案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健全和完善案源实时报告制度、自由裁量规范化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举报奖发放制度,以及大要案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移送管理规定。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措施,调整和完善行政审批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方式,确保行政审批权力“规范、公正、高效、透明”运行,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规范市场监管权力运行。按照实施“宽进严管”的总体要求,对市场主体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竞争,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评定、信息公示共享制度,明确规定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分析、运用等监管工作流程。规范消费维权权力运行。完善消费申诉、举报和处置机制,规范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健全消费安全预警防范体系,提升社会化维权成效。
三是完善行政权力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行政权力公开的制度化。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制度,坚持行政权力内容、运行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积极拓展行政权力公开渠道。
3.完善人事、财物和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结合市场监管机关管理体制调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干部人事管理。认真执行《公务员法》,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公务员录用、转(调)任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认真落实好干部回避性交流和制度性交流等规定,建立健全干部考评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完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理顺与社团组织关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纪律;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支出各项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完善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支出的决算审查和专项审计制度,坚持“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公开制度。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强化专项审计制度,规范财务审计行为,落实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
三是规范资产和建设项目管理。深化财务预算决算、审评审批流程、重大基建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公开。落实固定资产采购相关规定,完善日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处理暂扣、罚没财物。加强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预算和招投标管理,完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具体办法,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4.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深化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建立违反或不执行制度的追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约束力。针对查办案件、调查研究、监管工作实践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修订新的制度规定,完善制度体系。建立与纪委、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联系制度,形成市场监管系统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手段,畅通监督渠道,明确监督重点和范围,形成监督合力,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监督之下,始终处于公开、透明之中,确保廉洁从政落到实处。
1.强化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每年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药品和重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提案、议案的办理情况。
2.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情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心谈话和诫勉等监督制度。监察室要肩负起党内监督职责,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履行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县局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县纪委提交述廉报告。研究探索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利益回避、从业限制和离职后行为限制等办法。
3.强化行政监督。接受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履行监督决定。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4.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社会评价监督机制,建立意见反馈和情况互通机制,建立社会监督平台。深化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开放日”活动,深化来自行风监督员、企业、群众评市场监管工作的“三评”活动,健全行风监督员队伍,健全长效监督机制。重视舆论监督,提高对舆论监督的监测、应对和处置能力,充分应用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全系统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局党委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将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局监察室要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协助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三)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合力。局党委要切实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全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承担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人人有责、全员负责”,增强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四)狠抓工作落实。系统各级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内容来推进和落实,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完善“三书两报告”制度,积极推进阶段性目标管理和项目化管理。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明确完成时限,列出工作进度表;对持续性工作,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常抓不懈、逐步推进;对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加的工作,要及时研究,作出安排。要完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检查,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并向县委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追责。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