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4年度各乡镇(街道)“个转企”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市场主体提升发展的决策部署、省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2014年,全县按照“该转尽转”的要求,努力新增一批“个转企”企业,提升“个转企”完成率。到年底,二年累计转为公司制企业比重达30%,今年新转的公司制企业占比达70%。
考核内容分“个转企”工作质量、数量和推进举措三个方面。
“个转企”工作质量(分值60分):将“个转企”工作主动融入到推进“五水共治”、深化“三改一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市场主体等方面有作为。到2014年底累计转为公司制企业的情况,2014年新转为公司制企业的情况,已转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2014年升级为公司制企业的情况,已转企业“上规升级”情况,纳入统计名录情况,已转企业税务登记证办结情况等。
“个转企”数量(分值25分):到2014年二年累计完成“个转企”数量;2014年新增“个转企”数量。
推进举措(分值15分):主要是为推进2014年度“个转企”工作而出台的系列举措,如出台“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出台“个转企”培育扶持措施。
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根据《2014年度各乡镇(街道)“个转企”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实施。
三、考核机构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政办发〔2012〕156号)精神,由县“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
具体考核方法:以日常考核为主,年终提供书面自评材料和相关材料,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考核。
五、结果运用
对考核优秀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
2014年度各乡镇(街道)
“个转企”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
“个转企”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5分) | 将“个转企”工作主动融入到推进“五水共治”、深化“三改一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市场主体等方面有举措、有成效、有影响的,视情得1-5分。 |
组织开展“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5分) | 根据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出台“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方案并有效推进本乡镇(街道办事处 )“个转企”工作的,得5分,未组织活动、未出台方案的不得分。 |
“个转企”完成数量情况(30分) | 1.到年底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数的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酌情扣分;2. 2014年“个转企”新增比例。新增比例=2014年“个转企”新增数/三年任务数,按照比例高低得5-0.5分。3.到2014年底,以三年目标任务为基数,按累计完成数排名高低得5-0.5分,完成率排名高低得5-0.5分。 |
转型为公司制企业比例(30分) | 1.到2014年底全部累计“个转企”企业中转型为公司制企业的比例达30%的(含在2014年“二次转型”的企业),得5分,超过30%的再按比例高低加5-0.5分,未达到30%的按比例酌情扣分; 2.2014年转为公司制企业的比例达70%的(含在2014年“二次转型”的企业),得5分,超过70%的再分别按转的数量高低加5-0.5分,按比例高低加5-0.5分,未达到70%的按比例酌情扣分。 |
“上规升级”比例(分值:10分) | “‘上规升级’比例”是指到2014年底全部“个转企”企业中达到“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的比例。“上规升级”比例=“个转企”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数量+限额以上企业数量”/到2014年底全部“个转企”企业数量,按照比例高低得10-1分。 |
纳入统计名录比例(分值:10分) | “纳入统计名录比例”是指“个转企”企业中纳入统计名录的企业数量占全部转企数量的比例。纳入统计名录比例=纳入统计局统计名录的“个转企”企业数量/到2014年底全部“个转企”企业数量,按照比例高低得10-1分。 |
税务登记证办理率 (分值:10分) | “税务登记证办理率”是指到2014年底全部“个转企”企业中办理企业税务登记的比例。税务登记证办理率=“个转企”企业办理企业税务登记的数量/到2014年底全部“个转企”企业的数量,按照比例高低得10-1分。 |
注:“上规升级”情况由县经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纳入统计名录比例情况由各县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税务登记证办理情况分别由县国税和地税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情况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供。
附件2
2014年度各乡镇(街道)“个转企”
工作目标任务
乡镇(街道) 名 称 | 2013年底个体户数(家) | 2014年目标任务数(家) | |||
任务数 | 其中: | ||||
公司 | 企业 | 二次转型 | |||
海游街道 | 5696 | 80 | 54 | 26 | 4 |
海润街道 | 440 | 7 | 4 | 3 | 1 |
沙柳街道 | 349 | 5 | 5 | ||
珠岙镇 | 1042 | 28 | 24 | 4 | 4 |
亭旁镇 | 781 | 12 | 8 | 4 | 1 |
健跳镇 | 2132 | 31 | 21 | 10 | 2 |
浦坝港镇 | 2208 | 32 | 21 | 11 | 2 |
花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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