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
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发〔2010〕39号
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经过各乡镇、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县健全农村保险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转为日常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2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2009年度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将在今年4月份陆续到期,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户三政办发[2010] 39号.doc(45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