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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方案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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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发〔2007〕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一日
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方案为提高大面积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高效有序开展灾后定损理赔工作,切实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帮助受灾参保农户及时恢复生产,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热带风暴以上的热带气旋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以下简称自然灾害)造成大棚西瓜、露地西瓜、水稻等大面积受灾受损的应急工作。(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协调办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按照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定损理赔工作。2.坚持“查勘普遍性、定损概况性、理赔及时性”原则。基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大灾来临时,一家一户定损量大面广,严重影响农户生产自救。根据风险理论,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危害程度在一定区域内客观上是相同的,实际损失不同的原因是灾前施救和设施本身的抗风险能力。为鼓励农户做好灾前施救和提高设施抗灾能力,加快定损理赔速度,采取风险抽样方法进行定损。(三)启动程序县协调办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大棚西瓜、露地西瓜、水稻等大面积受损情况,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本方案启动响应。
    二、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定损理赔工作由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直接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同时成立灾情监测组、灾情发布组、报案受理组、损失评估组、定损理赔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根据灾情做出大灾定损理赔应急响应决策;指导救灾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大灾定损理赔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大灾定损理赔工作情况等。
    2.灾害监测组:负责监测灾害天气动向,做好灾害天气信息的收集、记录工作,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灾情发布组通报灾害。3.灾情发布组:根据灾害监测组提供的信息,及时向参保农户发布灾害天气信息,提醒参保农户做好救灾工作。4.报案受理组:公布报案受理电话(共保体首席承保人:95518,83332525),制定值班日程和值班人员计划,加强同各乡镇的沟通和联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做好报案记录,了解汇总全县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报案案件移交定损理赔组。5.损失评估组:负责自然灾害造成参保农户损失的抽样评估,确定定损标准,形成评估报告。6.定损理赔组: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受灾参保农户的定损方案和理赔初步方案。定损理赔组下设若干定损小组,负责定损方案同受灾参保农户的核定工作和现场查勘。7.宣传报道组:负责联络新闻单位及记者,组织新闻单位对灾情、定损理赔工作进行报道,审查新闻宣传报道材料。
    8.后勤保障组:负责开展工作的各项物资准备,调度安排各种车辆和其他后勤保障事务。三、灾害预测和预警(一)灾害预测。灾害监测组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密切注意灾害天气的动向,了解和预测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当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或灾害天气将影响本县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每12小时报告一次,并通报给灾情发布组;当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或灾害天气将严重影响本县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每6小时报告一次,并通报给灾情发布组;当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或灾害天气严重影响本县时,每2小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并通报给灾情发布组。(二)灾害发布。灾害发布组根据灾害监测组提供的资料,通过农民信箱、短信等方式向参保农户发布灾害信息,当“黄色预警信号”发布时,提醒农户做好农业设施的加固和排水渠道的疏通工作;当“橙色预警信号”发布时,提醒农户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如揭膜施救等手段;当“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时,提醒农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四、灾后定损理赔(一)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后,受灾参保农户要及时向村农保联络员报告灾情,各乡镇应立即部署驻村干部会同各村农保联络员,在灾后4小时工作时间内,到现场了解参保农户的损失情况,由村农保联络员如实填写损失情况表报各乡镇、各乡镇农办应及时将损失情况表报送报案受理组。(二)损失评估。自然灾害后,灾害监测组根据搜集到的灾害资料,将全县划分成自然灾害程度相似的若干区域,由损失评估组召集有关专家、乡镇及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若干评估小组,在灾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各个区域的大棚西瓜、露地西瓜、水稻等灾情进行评估。具体工作是:各评估小组经过巡查后,确定区域内有代表性的受损程度较重、中等、较轻的若干点进行查勘评估,以确定本区域内大棚及各茬西瓜、露地西瓜、水稻等的损失额,并向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提交评估报告。(三)定损方案制订。协调小组根据损失评估组提交的评估报告,确定各区域投保农户损失额,形成评估结果。定损理赔组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出各户定损方案,并组织和指导各定损小组同受灾参保农户签订定损协议书。受灾参保农户对本户定损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定损小组应立即同农户一起到现场进行查勘,根据查勘结果同农户协商签订定损协议书。如协商不成的,按照村、乡镇、县的顺序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四)赔案缮制。定损协议签订后,由共保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缮制赔案,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五)赔款发放。共保体缮制的赔案获批准后,要及时将赔款发放到户。五、组织纪律(一)本方案启动后,全体农保工作人员要围绕大灾定损理赔这一中心工作,服从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履行好自已的职责,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二)全体查勘定损人员要遵守定损理赔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定损程序,并加强同参保农户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六、附则本方案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工作机构附件:三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理赔工作机构 一、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吴善灵  (副县长,联系电话:13906551003)副组长:王有浙 (县府办副主任,联系电话:13958520296)成  员:吴  立 (农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05861508)胡伟明 (发改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819692418)李  坚 (财政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66861188)蔡善兴 (农业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758618081)徐  林 (民政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66497654)林咸敏 (国税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06557628)俞圣兴 (气象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5958678912)叶  强 (人民银行三门支行副行长,联系电话:13905860327)张建云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经理,联系电话:13906540398,660398)办公室主任:胡伟明办公室成员:叶再红 (发改局,联系电话:13606760882)二、灾害监测组组  长:俞圣兴副组长:孙苏胜 (气象台,联系电话:706541276)成  员:赖丽娜 (地面探测站,   联系电话:13958521329)    三、灾情发布组组  长:任齐蜀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副经理,联系电话:13606761653)成  员:俞明全 (农业局,联系电话:13606762406)马景俊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989673969)四、报案受理组组  长:任齐蜀成  员:邵华桂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13968469665)陈秀薇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13566659858)五、定损理赔组组  长:蔡善兴副组长:任齐蜀  叶再红成  员: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8人,农技专家7人(由农业局       负责落实),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各1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定损理赔小组。六、宣传报道组组  长:胡伟明成  员:方从飞 (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13958523382)邵  斌 (电视台,      联系电话:13566445555)马景俊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13989673969)七、后勤保障组:组  长:陈建平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13968463268)成   员:江胜利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13968510878)       龚雯清 (人保公司三门分公司,联系电话:138586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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