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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游镇“联村包案送服务,争做群众贴心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社区、行政村:
现将《海游镇“联村包案送服务,争做群众贴心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游镇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
海游镇“联村包案送服务,争做群众贴心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群众工作载体,增进我镇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为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解决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纪委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联村包案送服务,争做群众贴心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巩固和深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先争优”和“三优化三提升”等活动成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坚持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问题,解决一批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二、参加对象
镇纪检监察干部。
三、活动时间
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各参加对象在联系村的走访、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四、工作内容
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交流,手牵手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最期盼、纪检监察机关能够办得成的实事。着重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开展“挂钩联系、谋划发展”活动
镇纪检监察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共5个村(见附件1)。通过蹲点调研、进村服务等方式,做到“十摸清”,即:摸清村班子建设情况、摸清村监会情况、摸清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摸清村“三资”管理情况、摸清村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情况、摸清群众诉求、摸清村里的矛盾隐患情况、摸清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摸清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摸清村级便民服务代理点建设情况。
(二)开展“进村入户、问需于民”活动
镇纪检监察干部走访联系村的农户不得少于5户。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做到“四必访”:一是有信访问题的当事人必访,二是受过党纪处理的党员干部家庭必访,三是干群关系紧张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四是低保户特困户必访。登门走访可以通过特约访、集中访、重点访等方式,要做到“七必问”:一问特困户生活是否有保障,二问村两委工作是否和谐,三问村务财务是否公开,四问减轻农民负担等惠民政策是否执行,五问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否有计划,六问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合理诉求是否落实,七问群众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有何建议和意见。
(三)开展“重点包案、破解难题”活动
围绕信访重点案件、疑难案件,镇纪检监察干部着重联系若干个信访件(见附件1),切实开展“重点信访件包案处理”活动。
各室要围绕村级换届、“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困难救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四种包案服务”(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努力为联系村的群众办理1—2件信访件,力求做到“四消除”:一是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要及时解决,不留“尾巴”,消除怨气;二是对法纪之外、情理之中的群众诉求,要统筹考虑、妥善解决,消除误解;三是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群众诉求,要解释说服,理顺情绪,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消除矛盾隐患;四是对一些无理缠访,要讲明政策,落实措施,消除对立情绪。
(四)开展“廉政下乡、同塑廉型”活动
镇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参与纪检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联系网格,围绕惠民利民,立足强化“三个中心”作用,开展“三送”活动。即一是立足强化“镇廉情教育中心”作用,送政策法律,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明白政策;二是立足强化“镇小额招投标中心”作用,不断规范小额招投标中心的运转程序,切实构建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体系,坚决遏制肢解工程现象。三是立足强化“农村党员活动中心”作用,送廉政知识,以“廉政课堂下乡”、“廉政汇演进村”、“廉政书籍入户”等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环境。
(五)开展“纠建并举、为民护民”活动
镇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深入摸排民情的基础上,围绕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惠民利民。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狠抓监督检查,根据中央、省、市、县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二是做好便民服务,不断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着力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在涉农惠农、村账代理等方面的诉求,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规范办理程序。三是构建“阳光村务”平台,全力促进村级财务公开,全面推进在电视上公开集体资金收入、使用、结余等内容,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开展“结对帮扶,解决民困”活动
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联系村作为今年的结对帮扶村,与村级班子共商发展大计,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力争为群众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以“三看”为标准(即问题是否处理到位、群众是否得到实惠、满意度是否有所提升),对结对联系村的低保户、特困户进行2-3次走访慰问,并在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安家置业、脱贫致富等方面给与指导或帮助。
五、工作要求
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带着感情到群众中去,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同时,要摸实情、听真话、办实事,确保专项行动得民心、见实效。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秀昌同志兼任,负责活动的谋划组织和推动落实。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把握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抓好具体落实。
2、注重结合,讲究实效。在专项行动中要深入基层,以务实的作风开展活动,绝不能流于形式。要做到把专项行动与“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与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与“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专题教育活动、与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与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密切关注群众需求的趋向,及时交流探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拓思路,着眼长远,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
3、严明纪律,树立形象。要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六个不准”:不准层层陪同和迎送,不准接受吃请、娱乐和馈赠,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不准敷衍了事,不准缩短活动时间,真正以为民爱民的形象去接近群众,以求真务实的形象去了解群众,以敢于负责的形象去取信群众,以真诚热忱的形象去帮助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可敬、可亲、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附件:
1、镇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村及包案处理信访件一览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镇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村及包案处理信访件一览表
序号 | 镇纪检监察干部 | 联系村 | 包案处理信访件 | |
1 | 陈招远 | 海游镇寺后村 | 反映寺后村原村文书章思凯等人存在严重经济等问题 | |
2 | 李秀昌 | 海游镇湘山村 | 反映海游镇湘山村叶未浪利用金钱贿选等问题。 | |
3 | 包 敏 | 海游镇新港村 | 反映新港村章正汽等两委干部非法出卖大湖塘返还田土地问题。 | |
4 | 胡华辉 | 海游镇城北村 | 反映城北村两委干部在村级宅基地分配不公等问题。 | |
5 | 黄建安 | 海游镇林家洋村 | 反映海游镇林家洋村党支部书记陈某违规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他人等问题。 | |
6 | 包平涛 | 海游镇西岙村 | 反映西岙村上任村干部在村商品房分配中存在经济问题。 | |
附件2: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招远
副组长:李秀昌
成 员:包 敏 胡华辉 包平涛 黄建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秀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