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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片、办、社区:
《机动车管理制度》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三门县海游镇人民政府机动车管理制度。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三门县海游镇人民政府
机动车管理制度
三门县海游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
车 辆 使 用 规 定
一、凡产权和使用权属三门县海游镇人民政府的机动车辆,必须服从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车辆,坚持以领导公务用车及处置突发事件用车为主。
车辆出县外的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同意。
四、镇领导用车口头通知党政办,由党政办安排出车。
五、镇干部、职工应急用车,可向镇领导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
六、外单位要借用本系统车辆,必须由镇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定车驾驶员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不准将车辆(借交)给他人驾驶使用,无证驾驶车辆和将车辆借交给他人使用造成后果的,由定车驾驶员自行负责。
八、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出险的,必须立即向交警部门、保险单位报案,并同时向分管领导、办公室报告。
九、驾驶员未经批准同意出车,一律视作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工资200元,连续三次以上的作辞退处理,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负责。
十、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工作以外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场所,在外地出车的必须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内。非工作原因车辆乱停在外面的,出现损坏、失火、盗窃等的损失后果,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十一、驾驶员报销车辆的有关费用及出差补贴必须经办公室、财政所审核并报镇长签字后方可报销。驾驶员加油使用油卡,油卡金额由党政办和财政所核定,驾驶员每季度向党政办上报行驶公里数及油卡使用情况。
车辆修理及保险规定
一、需要修理的车辆,必须预先申报镇党政办,由党政办提出方案,开出联系单,核定修理项目和修理金额,经镇长批准同意,在核定范围内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
二、在修理过程中如发现有增修项目,要再作申报,经镇领导批准同意后继续修理。
三、车辆出车在外地,如遇车辆损坏,发生故障需修复更换配件,可口头报告镇党政办,由党政办请示镇长批准同意。
四、车辆在修理厂修理、保养期间,驾驶员必须在场监督,要保证修理质量,所更换的零部件收回。
五、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出险的车辆修理,由镇党政办负责和驾驶员一起向有关部门办理索赔。
六、驾驶员或送修人员在车辆修理方面有不廉洁的违纪行为,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退赔,直至给予行政处分、辞退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车辆修理实行申报、审核、审批。实行定点维修,费用原则上在修理结束后结清。
工作流程:
定车驾驶员申请 党政办初审并出具联系单 报镇长批准 镇长审核报销 党政办会同驾驶员结帐 修理
八、车辆保险根据三政办发【2010】87号,实行定点保险,由党政办统一办理。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做好车辆保管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防止和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勤于学习,严以律己,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规范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对车辆要严格实行日常维护内容中“三检”“四清”“四不漏”:
1、出车前、收车后坚持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2、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做到不漏水、不漏气、不漏油、不漏电。
四、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要求保证手、脚制动器灵活有效,后视镜齐全,各种仪表健全,雨括器、喇叭有效可用,转向器连接机件牢固可靠,使用灵活有效。对车辆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安全检查,使车辆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措施始终能达到最佳状态。
五、汽车驾驶员应对确保安全、完成任务和各种事物规律性的必要认识和理解;应具备“五知”、撞击力、速度、空间的概念:即应知“人、车、路、天、货”的变化和规律;要明确车速愈快、动能愈大,道路上任何人、车、物是经不起撞击的,车速提高一倍,制动距离要增加四倍,要明确车辆安全的前后车距、横向和低空障碍高度。
六、消防设备(灭火器)和事故警示牌,必须随车携带,保持完好;车辆在加入燃料时,发动机必须熄火。车内要保持清洁,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影响安全的一些杂物,车内的消防器材装备一律不允许外借或挪做他用,并能够准确熟练地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坚决遏制以下9种违章行为:
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带行驶;违章超载;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车辆有故障驾驶。
八、有以下情况则不准出车:
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装运易燃物品安全防范设施不落实不出车;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九、驾驶车辆时,做到思想集中不麻痹,谨慎行车不急躁,中途行车不冒险,礼让“三先”不抢道、不开赌气车、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酒后不开车。要懂得怎样和别人分享道路和不忘系好安全带。
十、驾驶员要增强预防事故的自觉性,树立积极预防事故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总结安全管理,安全行车经验。
机动车驾驶员守则
一、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维护交通秩序,讲道德、讲节约、爱车辆、乐助人、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职业道德规范。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风头车、不开麻痹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三、虚心向优秀安全驾驶员学习,不断总结安全行车经验,吸取车辆交通事故教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四、做到“六字”安全方针即:稳、让、守、防、勤、恒(稳:控制车速,以稳保安全;让:礼让三先;守:遵守交通规则;防:防避事故;勤: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出车前、行车途中、回场后勤检查;恒:常年累月时时警惕,处处小心,贵在坚持。)
五、做到安全行车“四个想”。就是起步之前想一想,周围是否有情况;会车之前想一想,选择地点适当不适当;超车之前想一想,没有把握莫勉强;交叉路口想一想,左右来车防相撞。
六、精心爱护车辆,时刻注意车辆的机械性能和安全状况,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机械状态,使自己在和增加到中能保持清醒头脑,发挥较好的操作技术水平。
七、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统一调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到随叫随到,特殊情况应急用车,必须做到召之即来,不出车时在办公室集中。
八、每天在执行公务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入单位指定的场所过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违章行车,做到安全驾驶。
二、爱岗敬业,管理好、保养好、爱护好车辆。
三、谨慎驾驶,安全操作,思想集中不麻痹。
四、坚持车病不上路,人病不驾车。
五、严以律己,道德规范,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积极工作,热情报务,密切配合,努力完成出车任务。
七、任劳任怨,随叫随到,技术过硬,保障有力。
八、勤于学习,遵纪守法,奋发进取,提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