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海游镇201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办、社区、行政村:
为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做好今年我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根据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狠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按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工作总体目标: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免疫效果目标: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 %以上;畜禽应免免疫率达到100%。
3、免疫标识目标: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 %。
4、检疫监督目标:动物检疫报检检疫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从 9月15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工作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完成秋季防疫组织部署、调查摸底、任务分配、技术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安排部署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做好调查摸底、防疫技术培训等工作,为下一步集中免疫工作做好准备。
(二)全面开展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全面开展秋防工作。
1、开展集中免疫工作。认真分析上半年各自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各个薄弱环节,以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犬狂犬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规模饲养场要在兽医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农村散养畜禽要组织驻村干部、兽医员、村级防疫员开展集中免疫,免疫后的动物佩带免疫耳标、发放免疫证、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统筹兼顾做好鸡新城疫、猪链球菌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秋季集中免疫密度达到100%。
2、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在秋防行动期间,各乡镇要统一开展与畜禽免疫同步的消毒灭源工作,重点对活畜禽交易市场、冷库、农产品集贸市场、动物屠宰场、候鸟活动区域等公共场所和规模饲养场等养殖环境进行消毒,并将消毒情况记入养殖档案。
3、开展防疫监督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0 月20日,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行动。县指挥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小组在秋防期间,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及时掌握秋防工作进度,县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免疫进度、疫苗与免疫耳标使用数量等情况实行周报表制度,每周五书面上报上一周的免疫进度情况。秋防结束后指挥部将组织检查验收秋防免疫工作,迎接省市动物防疫工作检查。
四、疫情监测
五、工作保障
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片、社区、动物卫生监督站、畜牧兽医员、村级防疫员要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要继续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总要求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免疫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责任,组织动员防疫人员,落实动物防疫经费、物资,确保疫苗补贴、应急处理储备金以及工作运转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同时要储备足够的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疫设备等物资,确保各项秋防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动物 防疫 实施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