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亭镇委〔2010〕95号亭镇委[2010]95号关于要求将“小川纪念馆”列为全县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基地的报告.doc(30KB) 下载
关于要求将“何小川纪念馆”列为全县农村
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基地的报告
中共三门县委:
何小川,男,1938年10月——2009年12月,原亭旁镇挂帘村村委会主任。数十年来,他舍小家为大家,放弃千万家产,带领村民创业致富,修公路、种茶树,使穷山村面貌发生明显改变,即使身患绝症,依旧为整村搬迁工程奔波劳累,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因其事迹感人,先后被评为全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典型、中央电视台2009年度“感动中国”候选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金牛奖”、省模范村委会主任、省优秀共产党员等。
2009年10月,自台州日报刊登长篇通讯《世上还有这么好的人》以来,何小川同志先进事迹引起中央、省、市领导和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和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先后对何小川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李长春同志批示如下,“何小川同志的事迹感人,是先富带后富的真实写照”。《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都进行专题报道。
为进一步学习弘扬小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对党的认识,时刻牢记党的宗旨,镇党委决定在挂帘村建设“何小川纪念馆”,占地面积
鉴于“何小川纪念馆”教育作用突出,示范意义重大,特恳请县委将“何小川纪念馆”列入全县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基地,作为农村党员干部长期接受思想教育的阵地和永葆党员先进性的平台。
中共亭旁镇委员会
主题词:农村党员 何小川△ 教育基地 报告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