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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政〔2009〕7号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无邪教社区(村、居)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政法委610办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社会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县改革发展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无邪教社区(村、居)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全面落实的各项措施,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小安为大安,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大环境,切实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松
副组长:叶显雨 王雪生
成 员:李云飞 陈方都 杨义明 郑才审 杨加操
王臣远 黄元扬 章飞虎 叶爱庆 陈金才
王 勋 祁高德 金敏燕 杨加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显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办公室抽调,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
1、组织机构健全。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领导到位,职责明确,措施具体,制度落实,作用发挥正常。
2、教育活动深入。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式灵活多样,“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社会氛围浓厚,形成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3、防范意识增强。社区(村)群众抵制邪教的意识明显增强,对邪教“不听、不信、不传”,能主动同邪教组织及邪教分子开展斗争,并能积极向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汇报有关情况信息。
4、帮教工作到位。对辖区内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做到“四位一体”帮教措施落实,无邪教组织秘密串联、聚众闹事、滋事破坏等案(事)件发生。
5、打击处理及时。对“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及时发现,迅速处理。
6、群众安居乐业。各项社会生产、生活正常有序,人际、邻里关系和睦和谐,社会秩序良好。
四、实施步骤
开展“无邪教社区(村)”活动,要在全面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抵御和防范邪教侵蚀能力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具体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09年3月—2009年5月)。主要任务是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创建工作方案,搜集整理宣传、学习资料,并结合“和谐平安亭旁”创建目标,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警示教育阶段(2009年6月—2009年8月)。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夏季农闲时间,大力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讲教育活动,使95%以上的群众达到入眼、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目的。对重点人采用“一人一策”教育转化的工作方式,落实“五定一包”(定重点人、定帮教领导、定帮教人员、定帮教措施、定监控措施、包教育转化)工作措施,挤压邪教的活动空间。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1月)。主要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和目标,查缺补漏,整改提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邪教工作的教育、防范、控制、打击处理工作制度,形成反邪教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反邪教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开展。
第四阶段为组织验收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1月)。主要任务: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上报自查报告,迎接全县统一验收。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一要大力宣传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二要不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公众对邪教的警惕性、识别力和防范能力。要坚持全面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抓好对基层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弱势群体、参与过邪教的人员等“四类群体”的教育;在内容上,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增强针对性、赋予时代性;在形式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集中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灵活多样,务求实效。要按照“突出重点、立足长效、创新体系、形成声势”的要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二)加强基层反邪教网络建设,完善防范控制体系。一要健全以镇综治办具体负责,有关办公室共同参与的反邪教工作机构,完善反邪教核心“骨干网”。做到“四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建立反邪教工作“六员”核心队伍,即镇、社区(村)有反邪教专管员、社区(村)有反邪教联络员、企业有反邪教宣传员、单位有反邪教信息员和教育转化攻坚员、重点对象监控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邪教骨干网络。二要健全完善群防群治的“群体网”。建立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相关办公室和亭旁派出所民警、社区(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积极分子和社区服务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提高基层社会防控能力。
(三)切实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坚决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一要开展经常性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邪教组织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建立规范的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要制定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规范运作程序,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范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防范,防止邪教人员潜伏社区、农村,蒙骗群众,发展信徒。要加强重点人监管,落实帮教人员,密切掌握他们日常活动情况。继续做好六个“严防”:即严防邪教人员赴省进京闹事;严防其组织非法聚集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发生;严防插播广播电视活动;严防在社会面制造各种恶性宣传煽动事件;严防插手群体性事件;严防其他危害社会的活动。三要对邪教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要以深挖打击“法轮功”等邪教内外勾联、有组织的地下活动为重点,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深挖幕后指挥者、策划者。
(四)切实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努力实现“零”目标。要做好其他邪教痴迷者的思想引导工作,让他们真正回归“常人”社会。要健全完善接茬帮教责任制,不断巩固和扩大转化成果,对已转化人员不嫌弃、不歧视,加强思想教育、解困服务和日常管理,使已转化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关怀。通过“无邪教社区(村)”创建,实现无邪教组织、无邪教活动、无邪教人员的“三无”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镇办单位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创建活动纳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把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活动作为提升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邪教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创建职责,加强情况沟通,搞好协调配合,真正把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各村、镇属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详细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活动、有内容,使创建活动有的放矢、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要因地制宜,创出特色。创建“无邪教社区(村)”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社区(村)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状况千差万别,在开展创建活动中,一定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抓好落实。对邪教活动比较突出的社区(村)主要以防邪拒邪为主,狠抓社会帮教、防范控制等方面的工作,真正消除邪教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对目前没有发现邪教活动的社区(村),主要以巩固无邪教成果为主,重点开展正面建设和正面教育,巩固发展积极向上的社风、村风、民风,自觉抵制邪教侵蚀。
四要切实做好“五个纳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无邪教社区(村)” 活动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让基层党组织担负起反邪教重任,解决组织保证问题;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化建设、体育阵地基础建设,解决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的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惩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解决群防群治的问题;纳入科学发展观实践教育,进一步解决认识和指导思想问题;纳入到科普宣传活动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业文化素质,增强自觉抵御邪教的能力。通过“五个纳入”,整合社会力量,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工作责任。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无邪教 社区(村) 活动 方案
抄送:县政法委,县综治委,县610办公室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