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
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的工作方案
镇属机关党支部、各行政村党支部,各部门单位支部:
根据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按照三综治委〔2009〕5号文件的要求,于今年7月至9月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以下简称“两个排查”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问题。通过集中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深入摸排、有效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为实施县“三港三城”战略,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促进亭旁社会经济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信访总量及进京赴省、市、县上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镇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目标。
三、时间安排(2009年7月~2009年9月)
2009年7月——2009年8月为全面排查整治阶段,根据市综治委部署、县综治办要求,认真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2009年9月,继续深化“两个排查”工作,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巩固,确保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各行政村、部门单位要同时做好“两个排查”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认真排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教育、环境污染、生产安全、食品安全、重点工程(铁路、74省道、佃石水库等)建设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企业债务纠纷、劳资纠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以及涉及有关利益群体的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内部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面地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扩大排查的覆盖面,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民生,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防止矛盾激化。
3、健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要以这次集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村级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等工作制度,继续深入“一线工作法”、民主恳谈、网上恳谈等做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政仲裁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二)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1、全面排查。要深入分析本地社会治安形势,全面深入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进村入户,逐村(社区)、逐户的摸排调查,切实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准查清。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劣迹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集中进行排查摸底,逐一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金融单位等重要敏感部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弥补防范漏洞;认真开展出租房屋大普查行动,及时发现和排除出租房屋中存在的治安和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交通运输、消防和卫生、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2、大力整治。对于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列入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突出问题及重点部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期限”“八个明确”。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必要时要层层挂牌督办,进驻乱点,蹲点整治。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各行政村村两委干部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继续深化“实效大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技防入村”、“技防入户”活动,不断提高动态条件下治安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动员部署。各行政村党支部和各有关单位支部要高度重视,尽快对“两个排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并抓紧组织实施。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成立“两个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对列入县级、镇级联系挂钩的整治点要加强督促指导,限期整改。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要把开展好“两个排查”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村联防队等基层维稳力量和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的职能作用,确保“两个排查”活动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各单位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两个排查”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两个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成立镇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叶邦汉、镇长黎绍齐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松,纪委书记叶显雨,党委委员、亭旁派出所所长王雪生任副组长;镇属有关部门任成员(有关名单见附件1)。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信访、社会事务、民政、城建、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涉及本部门本系统和职能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及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和问题,并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做好矛盾调查化解等工作,指导各行政村、部门单位按照职责范围积极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突出问题。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综治建设规范化的行政村、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两个排查”工作台帐,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信息和动态。对于“两个排查”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行政村和部门单位成员应指定专人于每月30日前向镇综治办报告一次工作情况(表格见附件2)。建立镇党政领导、综治办主要负责人驻点包片督导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村、部门单位“两个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镇综治办将成立“两个排查”活动专项督导组,实行跟踪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两个排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上报工作情况,对“两个排查”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进行总结表彰。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两个排查”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镇综治办将定期通报各行政村各部门单位开展“两个排查”活动进展情况,并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单位领导综治责任书、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或在市、县组织的专项检查督导中,被指出存在较大问题或工作责任不落实的,要提请镇综治委联席会议研究,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中共亭旁镇委员会
主题词:矛盾纠纷 治安整治 排查 方案
抄送: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