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三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地处山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镇,镇域面积54平方公里,下辖34个行政村,人口约1.758万,有70%以上行政村都在高山中或山脚边,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大部分村庄座落于山高坡陡,断层发育,在降水和地表径流作用下,易形成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尤其是汛期多发、突发。目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6处。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规律,一般地质灾害发生期以汛期为主,地质灾害防范期为4至6月的梅汛期和7至10月的台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24小时时段,特别注重防范连续降雨及集中暴雨时段的地质灾害突发。
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全镇地质灾害预防的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和镇国土所、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人为镇分管领导、地质灾害所在村书记为主任、单位负责人。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利用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成果,有重点、有目的和针对性地对重点区段和重点危险区进行防治。
2、主要防治措施。对重大的地质灾害点的居民采取逐步迁移的方式撤离危险区,对一些小型的可采取工程措施,如坛挡墙、前方减载的办法或采取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对住房 有影响的住户应迁移或在上游设立拦挡坝等工程治理措施。
3、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居)组成有关单位应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开展汛期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5、通过广播或印发宣传材料等手段,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减灾防灾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广大干群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的自测自救能力;提高监测人的监测水平。
6、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居)、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落实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预报责任人及其预警信号、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路线以及应急抢救等内容的灾害预防措施。具体监测工作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监测,以定期巡视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视每半月一次;汛期监测根据降雨强度,必要时每天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通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