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亭政〔2014〕42号
关于要求批准亭旁镇0576-SM-TP-04、05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
三门县人民政府:
随着亭旁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加速集聚,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客运站和教育设施。虽然规划区块内部建设能带动区块的发展,但仍存在批准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缺失的问题,为了使规划更加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结合实际情况我镇于2013年7月委托 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重新编制,并于2014年4月18 日召开《三门县亭旁镇0576-SM-TP-04、05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会议认为该规划基础资料详实,规划要素分析较为全面,规划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程序合法,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符合法定要求,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014年4月19 日至5月20 日,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现要求对亭旁镇0576-SM-TP-04、05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1、公示结果表及批前公告;
2、控制性详细规划会议纪要;
3、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会议签到单。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抄送: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