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亭政〔2010〕116号 签发人:黎绍齐
关于要求解决镇政府办公大楼建设资金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我镇自从1992年乡镇政府“撤扩并”以来,一直在原亭旁区老办公楼办公,办公条件简陋、拥挤,无法满足目前近130人的办公需要,且还有部分办公室在外租赁办公场所进行办公。去年,我镇借申报建设镇文化活动中心的机会,建造新的镇政府办公大楼。新办公大楼位于原亭旁乡政府,共五层,工程总造价620万元,截止目前,我镇通过多方筹措,已支付工程款463.8万元。由于我镇财政困难,财力拮据,无力支付办公楼装修和附属工程款。为早日建成镇办公大楼,使我镇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办公场所,特恳请县政府帮助解决办公大楼建设资金150万元为盼。
特此请示,请批复。
联系人:张茂华 联系电话:13858607808(650558)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
主题词:资金 补助 请示
抄送:县财政局 |
亭旁镇党政办公室 |
(共印10份)
亭政[2010]116号 解决办公大楼建设资金的请示.doc(26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