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推进我镇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对本镇机关干部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一、镇机关上班时间:按县里规定时间。
二、镇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对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如遇节假日放假,则签到时间顺延)。周一上午9:00前到岗签到(家住县外的9:30前),依据全县作息时间,周五在下午上班时间一小时后可以离岗签到,由该周值周领导负责本周的签到、汇总、公示等工作,周一出差事先告知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备案到值周领导,事后补办手续。
四、工作人员离岗须事先填写请假条或出差单,一般干部请假或出差一天以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含(二天)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同意批准,班子成员直接由书记或镇长批准,方可请假或出差,否则作旷工处理。出差单、请假条由出差、请假人填好后上报该周值周领导处备案,值周结束后交党政办存档,无请假条和出差单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结果与驻村干部考核挂钩;请病假的,上班后须出具相关医院或病历证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旷工的扣50元/天,无故缺席会议(包括学习夜)的每次扣考核分0.2分。双休日值班无特殊原因不得找他人代替值班,如要调岗须经值周领导批准同意,节假日值班镇里统一安排调整。
六、加强考勤督查通报。镇作风办负责对考勤工作的督查,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值周领导备案,镇作风办每月初对考勤督查情况书面全镇通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分管领导必须本人到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同时对本办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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