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刘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并报请组织部审批,任命如下: 刘杰同志为党委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必超同志为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斌同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何刚彪同志为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马加礼同志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柯明同志为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郑米顺同志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潘会勤同志为工交财贸办公室主任; 严学银同志为镇财政所所长(明确中层正职); 叶宗广同志为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林英杰同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叶德利同志原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杰同志原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小雄镇委员会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