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小雄镇
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小雄镇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小雄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小雄镇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秩序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省、市、县殡葬管理法规,切实解决我镇殡葬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和文明殡葬宣传活动,明确我镇殡葬秩序整治重点,解决我镇在殡葬管理中存在的观念意识淡薄、基础设施落后、殡葬秩序混乱现象,实现依法管理殡葬事务,规范殡葬秩序,稳步推进我镇生态公墓建设,倡导绿色殡葬,巩固已有的殡葬改革成果,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实现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秩序整治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秩序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殡葬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等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屈统夫
副组长:陈方康、林小娟
成 员:刘 杰、胡必超、马加礼、方万撑、叶德利卢永服、
郑米顺、姚灵巧、麻建伟、陈 斌、谢小喜、陈 利
方雪法、陈明星、陈武明、陈孝长、毛米东、朱景暂、
朱善林、朱正兵、李用飞、李礼成、柯开富、柯加进、
陈庆田、陈道雨、张先龙、张哲加、朱先法、方小国、
颜茂银、颜加官、章先昌、郑善国、陈成周、陈祖月、
方善玉、方甫兴、罗仕根、罗炳国、翟世松、翟国余、
方兴保、何贤兴、方玉树、方玉礼、吴学宝、吴安超、
柯小米、柯名志、陈开东、陈其中、林海富、林日近、
陈善林、陈文明、陈来勤、陈宅贵、胡永赏、胡官友、
董吕国、董官夏、许德利、许克桥
此外,为了更好在集中整治阶段有效推进工作,镇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整治工作小分队,针对各种难点、重点,集中力量和时间进行整治。
三、目标任务
本次殡葬秩序整治目标就是对骨灰套棺入葬的坟墓、乱葬乱埋坟墓、违法建造的骨灰墓进行整治清理,整顿“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坟墓,加快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步伐,规范我镇殡葬秩序,逐步实现健康、科学、文明的丧葬习俗,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
(一)整治殡葬违规重点
1、骨灰套棺入葬的坟墓,乱葬乱埋的骨灰墓,一律在
2、对在沿关浦路、黄泗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未治理的坟墓进行采取迁移、拆平坟圈、覆土深埋、植树绿化等治理方式进行,以达到“看不见”为标准。
3、禁止丧事活动的违规行为。禁止丧事活动中的封建迷信行为,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丧葬习俗;禁止在街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鸣放鞭炮(电子礼炮),吹打鼓号,摆放花圈等铺张浪费和陈规陋习;禁止在林区烧香点烛、鸣放鞭炮和焚烧纸钱;禁止民间未经国家批准销售经营殡葬用品以及从事相关服务。
(二)规范殡葬秩序
1、各行政村做好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选址、落实、建设工作。各行政村在本着节约用地和区域限制(禁止在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总体要求进行选址,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各行政村在对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地的规划、建设标准、具体要求上,要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规范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文件执行。
2、非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及墓石料的加工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于有证经营的加工点若有发现违规生产销售各类土葬用品的,将采取取消资格、收回经营许可证等措施予以整顿,对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从事棺木加工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教育。
四、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
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大力开展殡葬秩序规范化建设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健康、科学、文明的丧葬习俗氛围。根据《三门县殡葬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镇全面开展殡葬秩序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骨灰套棺入葬的坟墓、乱埋乱葬建造的骨灰墓以及在黄泗线和关浦路两旁可视范围内未整治的坟墓进行调查登记。
(二)自查自纠阶段(
根据殡葬秩序整治活动方案,各行政村、各农户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小雄镇人民政府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自查自纠。各行政村两委干部对本辖区内所涉及的整治重点,认真分析、制定措施动员相关责任人做好对坟墓的覆土深埋、植树绿化措施。对各种违规丧葬行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宣传殡葬有关政策、法规,达到文明殡葬目的。
(三)集中整治阶段(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全面开展殡葬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小分队并在社会事务办和综治办的牵头下对骨灰套棺入葬、乱埋乱葬等未自行整治、清理的对象户采取强制措施,对坟墓进行拆平坟圈、覆土深埋等相关措施予以整治、清理;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依法进行查处;对在丧事活动中的违规行为镇将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2 月1日-
在县对我镇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各项管理长效机制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县验收小组的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各行政村,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秩序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事封建迷信的所带来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丧葬习俗。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难度大,责任大。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社会事务办要做本次殡葬秩序整治的业务工作,督促各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驻村干部要要结合驻村实际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在关浦路和黄泗线两旁坟墓的整治清理工作;城建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帮助各行政村做好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的选地工作;工商部门要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秩序整治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