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浬浦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浬浦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灾害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救助机制,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与《三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
凡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风灾、地震、地质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灾害的综合素质。
3、坚持属地管理,资源整合的原则,发挥基层和社会团体组织应对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4、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的原则,提高政府应对灾害指挥决策能力。
三、灾害风险
浬浦镇地处三门县东南面,东接沿赤乡,南临浦坝港,与小雄镇隔港相望,西界花桥镇、横渡镇,北与健跳港毗邻,面积86平方公里,辖29个行政村,总人口31689人。
四、应急指挥机构
镇政府负责本镇范围内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立灾害应急指挥部,镇长负责应急指挥工作,村委会成立灾害应急指挥部,村委会主任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1、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指 挥 长:王有浙
副指挥长:李云飞
成 员:奚 捷、徐伟兵、郑志品、蒋兵兵、
赖尚领、郑高士、倪中勇
主要职责: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制定防灾减灾规划和综合治理方案;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监测和收集灾害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演练;负责灾害应急指挥综合协调,建立应急队伍和组织救援,转移安置灾民,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指挥部
(1)灾害信息组
组 长:郑志品
成 员: 陈军、罗叔宏、陈良堆、林爱菊、陈道全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收集灾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汇总并及时报告上级灾害管理部门。
(2)抢险救援组
组 长:赖尚领
成 员:林建锁、谢贺敬、付宰龙、朱伏龙、毛必兴
主要职责:建立应急队伍,实施防汛抗旱方案,落实各项防汛抢险任务;负责各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转移安置组
组 长:蒋兵兵
成 员:叶舟、邢德友、郑益捷、张美琴、陈道进、
林咸仇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吃、穿、住等保障工作;负责申请、接收、募捐、保管和发放救灾款物;负责灾情信息统计,上报和灾情报告核查、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
(4)医疗卫生组
组 长:孙道金
成 员:颜高峰
主要职责:负责筹集和储备急救药品和器械等,组织医疗、防疫人员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所(点);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负责防疫、控制疫情。
(5)治安保卫组
组 长:叶未捷
成 员:郑林钧、黄德省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的安全。
(6)交通运输组
组 长:郑高士
成 员:陈方蓬、叶邦荣、冯定云、徐邦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害应急所需车辆、船舶,及时运送救灾人员、伤病员、灾民转移、救灾物资。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徐伟兵
成 员:毛必贵、张礼镯、林海燕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应急人员的生活、物资保障;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生活、居住等所需物资保障。
五、灾害预警
1、接警处理
镇政府设立接警中心,电话号码83470001。镇政府接到灾害报警信息后,并将情况报告指挥长,派员核实灾情后报送县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2、灾害预警
(1)洪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确定预警区域、级别,向村组发布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干旱灾害预警。当发生旱情并且气象预报将发生连续干旱,及时发布水雨情变化、蓄水、农田、土壤墒情,受旱范围、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影响。
(3)地质灾害预警。当地质灾害预报4-5级,气象预报1-6小时)降水量大且时间长,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委会发布信息。
(4)地震灾害预警。省级人民政府发布发震临震预报,或该区域内出现地震前兆以及大面积宏观异常,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地震局报告,按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信息做好应急准备。
(5)预警信号。地质灾害预警用鸣锣和村有线广播发布,洪水灾害、森林火灾预警用鸣笛音。
3、信息报送
当发生突发性洪水灾害后,30分钟内进行灾情统计汇总,填报《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表》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民政局等单位。在发生灾害过程中,每日上午8时向相关单位续报灾情。
当发生地质灾害后,30分钟内进行灾情统计汇总,填报《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表》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当旱情初露,并且预报旱情进一步扩大时,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报送灾情信息。在灾害过程中、每10日向相关单位报送灾情信息。
4、公众信息交流
当发生重大洪水灾害且持续时间长,地质等灾害进一步扩大时,镇政府通过电视、广播向辖区内发布灾情和抗灾救灾信息。
六、应急响应
1、响应级别
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设三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1)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在本镇处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降雨
启动程序:办事处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到指挥长在灾害发生8小时内宣布进入 Ⅲ级响应,并报告县应急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及相关机构。
响应措施: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灾情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镇政府、村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各应急单位、组长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组长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做好物资器材,人员的应急准备。
灾害信息组24小时与受灾村保持联系,指挥部2小时派出人员赶赴灾区。每2小时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报送一次信息。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镇指挥部办公室确定Ⅲ级响应终止,并报告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
(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降雨
境内发生4.0-4.9级以下破坏性地震,落实县人民政府启动二级应急反应措施。
启动程序:镇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4小时内,向指挥长提出Ⅱ级响应,由指挥长宣布进入Ⅱ级响应,并报告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县民政局)及相关机构。
响应措施:办事处指挥部人员到岗到位。各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成员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落实24小时值班;做好物资、器材调用准备,各应急组做好应急准备。
灾害信息组每2小时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报告一次灾情,申报救灾所需的物资,接收分发救灾物资。灾害发生8小时内编发《救灾快讯》。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确定Ⅱ级响应终止,并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等相关机构。
(3)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在行政区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降雨
境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落实县政府启动一级应急反应措施。
启动程序: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指挥长提出Ⅰ级响应建议,由指挥长宣布进入Ⅰ级响应,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民政局、县防震抗灾指挥部办公室等相关机构请示启动县级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决定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全体人员赶赴灾区,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每天定时向指挥部通报灾情信息。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救灾募捐组,开展救灾募捐工作。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确定Ⅰ级响应终止,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
2、抢险救援
(1)现场指挥。洪涝、地质、地震、森林火灾等灾害发生后设立现场指挥部。灾害现场指挥部设在灾害发生就近地点。
(2)抢险救援目标。洪水、地质等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采取强有力的抗灾救灾措施,开展紧急抢险或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转移安置
安全防护。在洪水灾害转移和安置区域内,由公安、交警、交通实行交通管制,保证转移和安置区内道路畅通和治安安全。在地质等灾害危险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救援区域内设立警戒线,安排警戒人员。
转移方式路线和安置地点。洪涝灾害发生时,由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人员向镇内各村村部、各村小学及其他安全地点转移安置;地质灾害发生时,由转移安置组织人员转移到本村安全地点进行安置。
物资保障。转移时教育村民携带必备的干粮、饮用水和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10小时内将米、面、油、盐、水、蔬菜等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
4、医疗救护
洪涝灾害发生前,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洪水灾害易发区,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到户。洪涝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组织灾区饮水消毒,预防肠道传染病和其它瘟疫发生,及时救治疗伤、病人员,发放防疫药品。在地质等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人队和救护车辆到现场实施医疗救护。
5、外部支援
当启动Ⅰ级响应后,镇指挥部安排上级调运的救援人员居住和抢险救援地点,地质等灾害的救援参加灾害发生地点的抢险。
七、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镇直各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要保证单位值守电话畅通。在灾害应急期,单位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电信部门要及时维修电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电视台要保证广播、电视畅通,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灾害预警、灾情信息和新闻报导工作。现场指挥部配备电话、传真、计算机等设备。政府政务网要实行与各级灾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及时报道发布灾情信息。
2、应急队伍。镇人民武装部建立由民兵组织50人应急救援队伍,各村民委员会按应急预案成立20—50人的应急队伍,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5—10人应急队伍。
3、应急装备。县变电所、镇电管站要加强应急期电力值班,保证抢险现场和转移安置区电力供应。派出所负责集中防汛和转移中的开道、运输、挖土、推土、起重等所需车辆,保证抗灾救援设施人员转移运输和道路畅通。交通管理站保证调度所需农用车辆、渡船和道路、航道畅通,综治办负责加强治安巡逻。
八、灾害救助
1、灾害调查。灾害稳定后,镇、村(居)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统计转移安置户数、人数;因灾死亡、致伤、致病人口、数量;灾害损坏、倒塌房屋的户数,人数、面积、损失金额;农作物损失品种、面积、金额;农产品损失数量;灾民需救济户数、人数统计因灾害损失电力、通信、道路、水利、学校、工业、商业等各项经济损失。
2、灾害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对灾害损失范围、数量、程度、金额进行灾后评估,确定灾害损失级别和灾区恢复重建资金需求。
3、灾害救助。在灾害应急期,政府采取调拨、采购等形式,保证受灾区域和转移安置区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灾害稳定后,对转移安置区重灾民,每天救助3-5元。属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每人每天救济10元。因灾害导致冬令春荒等生活困难的人口,保证每人每天1市斤粮食。因灾导致灾民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房屋,采取灾民自建、政府补助,政策优惠、社会互助、亲友帮助的措施建房,政府对每户全倒房屋户救助5000元以上。
九、恢复重建
按照科学规划,有利防灾、设计规范、综合避险的原则,制定灾后重建方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广泛开展救灾募捐,及时组织农业、工业生产自救,不断提高农业工业生产效益。加强道路、水利、农田、电力、通信、学校等公共设施工程恢复,提高抗洪和抗旱能力,对连片倒塌或地势低洼区的倒房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整体搬迁新建灾民新村(点),房屋建设按抗震、抗洪、抗风灾害规范设计建设。
十、培训与演练
镇指挥部办公室汇同镇区各单位,采取广播电视、音像制品和等形式,宣传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知识。增强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组织村委会、企业法人加强自然灾害管理教育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能力。各村委会、企业单位,要根据居住区域特点制定灾害应急预案,镇政府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演练,提高政府和基层组织应急管理以及居民防灾避险能力。
十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浬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