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泗委[2009]42号
泗淋乡关于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单位,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乡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保障体系,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门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泗淋乡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谈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谈话的主体:乡纪委。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政府性投资项目具体分管领导;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三、廉政谈话的内容:从执行廉政合同、抓好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抓好安全生产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起到教育、预防、警示作用。
四、廉政谈话的程序:
1、政府性投资项目确定建设具体乡分管领导后,乡纪委应及时组织廉政谈话,必要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参与。
2、廉政谈话有关情况要如实记录,谈话人要填写《泗淋乡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谈话记录表》。
3、通过廉政谈话,要求项目具体负责人作出廉政承诺,填写好《泗淋乡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承诺书》;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泗淋乡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责任书》。
4、廉政谈话后,乡纪委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乡党委,必要时反馈到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一:《泗淋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谈话记录表》
附件二:《泗淋乡政府投资项目廉政承诺书》
中共三门县泗淋乡委员会
2009年7月8日
附件一:
泗淋乡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谈话记录表
项目名称 | 谈话时间 | ||
谈话人姓名及职务 | |||
被谈话人姓名及职务 | |||
谈话主要内容: | |||
被谈话人签字 |
附件二:
泗淋乡政府性投资项目廉政承诺书
:
现 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工程即将开工,我们作为该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具体负责人),在此向组织作出如下承诺:我们将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如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党纪国法处理。
承诺人:
200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纪检监察组织,一份交本单位,一份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