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泗委[2009]34号
关于成立泗淋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泗淋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群
副组长:马金宝 林建杰
成 员:罗 君 陈建华 朱先标 项贤秋 李昌懂
陈选朝 梁露曦 陈为群 王 阳 奚为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办公室主任:马金宝(兼),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全乡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3.审核农村社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重大责任目标和阶段工作总结。
4.研究制定上报县委、县政府决策的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5.审定向上级报告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重大问题。
6.研究统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活动等。
7.听取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8.审定以领导小组表彰的先进和向上级推荐评选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9.对有关部门农村社区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研究其他需要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乡纪检办:指导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抓好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乡组织办:负责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农村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农村社区建设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党员电教化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等工作。
乡宣传办: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农村社区思想政治宣传工作。
乡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社区搞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乡财政所:负责落实县财政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补助资金,协调统筹相关资金向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倾斜,督促落实农村社区建设配套补助资金,并对所拨付的经费进行跟踪调查,督促落实专款专用。
乡民政办: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指导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社区服务和农村社区共驻共建工作;负责解决好农村社区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的问题;负责落实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好贫困农民衣、食、住、行等问题。
乡卫生院:负责搞好农村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建立农村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指导督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慢性病诊治和康复工作。指导农村社区按照“六位一体”(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要求,搞好卫生服务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乡文化站:试点村建好标准规范的文化体育运动场所,指导农村社区村委会在社区内全面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指导农村社区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搞好农村电影放映,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指导建立农村社区文化站,实现社区文化资源共享;指导农村社区建立业余文艺演出队,搞好农村文艺骨干队伍的培训辅导,提高村民文化素质。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农村社区发展林果业、农村林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乡司法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社区内的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两劳”人员的帮教安置、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工作。
乡计生办:对社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开展对育龄人群的优生、优教、优育、生殖保健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建立计生服务网络,搞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和技术服务与督查。
乡农经站:负责抓好农村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中共三门县泗淋乡委员会
2009年9月21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农村社区 领导小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