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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委 [2009]8号
关于开展信息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道工作,全面反映乡工作动态,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各项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乡各办公室开展信息考核工作。现将《泗淋乡机关各办公室信息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中共三门县泗淋乡委员会
2009年3月23日
主题词:信息考核 制度 通知
(共印10份)
泗淋乡机关各办公室信息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乡机关各办公室,包括党政办、招商办、计生办、综治办、城建办、农办、文教办(含财政所)。
二、 考核程序
根据各办公室每月上报、录用的稿件数量,得出考核结果。
三、考核办法
1、投稿。党政办每周上报不得少于2条,其他各办每周上报稿件至少1条。
2、转发。党政办每月确保录用2条,其他各办每月确保录用1条。被《纪检信息》、《组工信息》、《人大信息》、《宣传信息》、《统战信息》等县级录用的,按1条计;被《三门信息》、《三门政务信息》及市级刊物录用的,按2条计;被县“两办”信息专报专刊单篇刊发及省级刊物录用的,按3条计;被中央级报刊录用的,按5条计。
3、奖惩措施。信息报送、录用结果除运用到月考核和年考核,作为年度办公室和干部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外,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物质奖励,未完成任务的要进行一定处罚。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办公室的信息报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各办每月在完成投稿、转发任务的基础上,被“县两办”信息录用的,奖励40元/条,被人大、组工、纪检、宣传、统战信息录用的奖励20元/条,被市本级录用的,奖励100元/条,被省(部)本级录用的,奖励300元/条,被中央级报刊录用的,奖励500元/条。被市、省、中央党报党刊头版头条录用的,加倍奖励。上一级部门录用的稿件,按下一级政府本级录用标准兑现奖励。
(2)各办每少报信息1篇扣月考核中办公室考核分5分,同时扣分管领导月考核分5分;月信息零录用的,扣月考核分中办公室考核分10分,同时扣分管领导月考核分10分。年度考核结果按月信息考核情况进行套算,但连续2个月未完成上报任务或连续3个月未完成录用任务的,扣完年度考核中办公室考核分,同时追扣分管领导及联片领导相关分值。
四、其他事项
1、各办可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能重复、抄袭,信息一般以正面报道为主,力求完成高质量信息。
2、由党政办统一负责信息汇总,经领导审阅后上报(不得套用信息、更改信息报送者),并登记录用情况。
3、本办法由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自2009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