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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政[2009]13号
关于转发《三门县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单位、企业:
现将三政办发[2009]13号《三门县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泗淋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转发 危险化学品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安委办,各企业。 |
三门县泗淋乡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7日印发 |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政办发〔2009〕13号
关于印发三门县2009年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九日
三门县2009年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我县连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推进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把好源头、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和强化基础”两条主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加大安全投入,减少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良性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预案演练;全面开展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安全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指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全力整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环保、经贸、公安、交通、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四、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
五、整治内容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台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继续推行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牌制度。
(三)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认真做好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摸清涉及硝化、氯化、氟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危险工艺的医药化工企业生产控制情况,重点选择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化学品事故发生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作为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推行,淘汰一批生产安全控制水平低、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探索重大危险源的在线监控,加强对企业中试、小试报告制度的管理,切实提高溶剂回收环节的自动化程度,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控制水平。
(四)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化工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继续加大对无证上岗行为的执法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五)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使用)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六)加强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管理。严格实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批制度。强化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参照重大危险源“二牌一箱”做法,在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场所设置醒目的剧毒化学物质周知牌和应急救援资料箱,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药品。
(七)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总结安全标准化达标经验,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评价,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水平。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突出质量要求,不片面追求数量和达标比率。
(八)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过程中,严把换发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关闭,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专门车辆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并合格有效,资质证件应齐全,标志灯、标志牌、道路运输货物安全卡应完好,同时配备GPS卫星定位仪,并进行有效管理。要建立行车记录,切实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
(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督查。落实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措施,督促评价机构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对相关安全技术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机构,要视情予以通报,责令停业整改,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至3月底)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全社会、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初至10月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其自查和各有关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切实整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严格验收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又要耐心帮助、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强化服务意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
企业完成整改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县安委办将于11初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专项整治效果。
(三)加强督查,严格执行。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真整真治,实整实治,务求实效。安监、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指导、督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的指导、督查,依法查处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四)综合治理,夯实基础。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与推进安全标准化、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和依法许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着力使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促使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五)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沟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地加以总结,并于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化品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