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全县市场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1月14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县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全县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岁末年初全县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关于印发三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彻底排查治理涉及市场监管的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全县市场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即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
三、检查范围和方式
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药品、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经营者自查、各单位检查、县局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
1.食品生产环节。由食品生产监管科牵头。重点检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等食品相关生产者。进一步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食品流通环节。由食品流通监管科牵头。重点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大型商超、超市、总代理、总经销、食品配送中心、大型食品仓库、农贸市场、食品专业市场、乳制品专营店,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公路沿线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经营单位。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做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如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行为;食品经营及从业人员未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等的行为;食品经营者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的行为;食品经营者未对贮存、销售的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进行查验,或未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及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发布广告内容含有虚假或夸大的内容或者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等的行为。
3.餐饮加工环节。由餐饮服务监管科牵头。检查的重点对象是: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以及集体用餐配送、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承办年夜饭及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无证或超范围、超负荷经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食品储存时间、温度和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等凉菜加工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贮存以及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对承办10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实行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并开展餐饮安全督查。
4.药品安全环节。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牵头。药品生产领域,重点加强原料药生产企业不按工艺组织生产,厂房、设施、设备搬迁、改造或变更未经确认验证、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组织生产行为的监管。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检查经营企业节日期间出租出借证照行为,加强药品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加强经营企业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监管,严格落实含麻黄碱药品凭身份证登记销售制度。加强节日期间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在岗情况监管,确保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职在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或登记销售。中药饮片领域,冬季是我国传统的滋补养生时节,为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加强中药饮片进货渠道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违法分装、掺杂掺假、违规染色等问题,加强中药饮片名称标识不规范,验收养护与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行为监管。
5.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由市场科牵头。重点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建材装饰市场和城东综合市场等各类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管。
6.无照经营行为。由企业监管科牵头。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原则,严厉整治县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全面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重点行业:海游街道的冲锋衣、橡胶、餐饮行业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沙柳街道的制衣小作坊;珠岙镇的橡胶行业;亭旁镇的冲锋衣、小作坊、织布、塑胶行业;横渡镇的冲锋衣行业等。重点区域:地下室、地下商场、出租房、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等。对此类区域要开展地毯式的巡查,做到巡查不留死角。重点行为:安全条件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多合一”、危险作业、汽柴油、宾馆、网吧、娱乐场所、电动车销售和维修、易群死群伤等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微企业和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过程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到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是分批分类处理。按照违法轻重程度和安全隐患大小,对部分经营者实行教育规劝为先,对一般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没有完成限期整改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开展疏导登记。引导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依法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在整治过程中出现执法冲突,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加强攻坚克难,对整治中的难点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切实研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保稳定、促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亲临一线开展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围绕本通知明确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结合实际,制订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全面排查。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开展全面的、彻底的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深入排查市场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巡查到位,底子清楚。加强与部门、乡镇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等形式,提高工作实效。局、所(分局)要加强联动,各业务科室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 理念,发现隐患,落实责任,督促限期整改。
(四)强化督查。组建市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组,赴各单位实地督查本次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走过场、检查不深入、不主动等情况,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展开问责。
(五)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展效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牢固确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报送信息。为及时了解掌握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请各单位于1月18日前,报送具体行动实施方案;2月1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3月4日前,将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县局办公室。联系人:郑卫星,联系电话:8338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