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街道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勤奋、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证街道日常工作的顺利高效运转,经研究,决定对原制定的有关工作、学习等日常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一)工作制度
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工作时间内全体干部必须在职在位,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如遇急事需外出的,必须向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请假,发现擅自离岗脱岗的按缺勤处理(脱岗一次按缺勤半天处理)。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二)考勤制度
街道机关人员实行考勤抽查管理办法,考勤时间为早上为8:15—8:45,下午为4:30—4:50(视季节变化考勤进行进行调整,以县政府通知为准。)。每次考勤抽查情况统计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和街道公示栏通报,同时按照制度落实奖惩。
(三)值班、值夜制度
1、在工作日的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安排街道机关干部进行值班,由街道班子成员带班,担任值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当天的值班工作负总责。
2、党政办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编组,以办为单位,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并提前在一楼大厅的值班安排上公示。
3、实行值夜制度,工作日期间当日值夜班自下班后至次日上班止,遇双休日、节假日的每天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