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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暂停活禽交易、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H7N9病毒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和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15年2月12日零时起,全县暂时停止活禽交易,暂时关闭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时停止全县活禽交易,暂时关闭全县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关闭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市场举办者开展全面清扫和封闭管理,市场举办者要配合县农业局和县卫生局开展全面消毒。各集镇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的清扫、消毒和封闭管理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落实。
三、主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关闭后,在市场内滞留的活禽,由相关街道办事处会同县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等部门统一收集,并作无害化处理。集镇农贸市场滞留活禽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集,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作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