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站所:
《浦坝港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则》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0日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守则
为进一步规范浦坝港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浦坝港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和浦坝港镇人民政府共同编制了本守则。经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三门县浦坝港镇位于浙东中心,长三角经济圈和温台地区的交汇点,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全镇总面积265.5平方公里,下辖93个行政村,总人口10.5万人。近年来,随着浦坝港镇经济社会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民削坡建房、低等级公路的修建、低丘缓坡开发等工程活动的开展,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据调查,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威胁15多人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较重。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点面结合、动态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的防治原则,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逐步健全“县国土资源局、镇政府、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四者之间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职责
(一)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1、工作总则。在三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班子成员实行“挂点联区”制度,对各自联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负责。
2、动态管理。配合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汛期前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及时注销、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3、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编制浦坝港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避灾场所,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隐患标识牌的安装工作。
4、两卡发放。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隐患点防灾预案,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白卡标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范围和受威胁对象,以及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
5、群测群防。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6、预报预警。及时将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村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有关单位。
7、巡查应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的巡回检查,发生灾情或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维护社会秩序,做好群众应急转移工作,必要时可强行组织撤离。
8、信息报告。做好地质灾害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发生灾情或险情第一时间报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人民政府;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等重点防范期,及时统计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并及时报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9、工程治理。组织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与村居民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方案具体落实工作。
10、农民建房。在做好浦坝港镇农民建房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合理选择建房区域,督促做好防护措施。
(二)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