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有责"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职责和管理职责,按照《三门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三门县2015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考核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结合亭旁镇实际,制定《2015年度亭旁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2015年度亭旁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县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按照全面建设“平安亭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具体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表。
(一)一票否决项
发生一票否决项的事故,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票否决。
(二)较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
责任单位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各类事故坚决控制死亡事故零发生指标;
责任单位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过控制指标。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省、市、县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及时部署、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2、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与考核体系。
3、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落实人员及经费,加大安全投入,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和宣传。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竞赛等活动。
5、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订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6、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全面推行“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安全管理模式,及时向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工办)和有关部门报送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控制本辖区内民房、厂房及单位发生火灾事故。
2、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定期巡查。
3、各中小学校在进入冬季防火期期间,要成立学生宣传队、晚呼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4、有出租房的单位及行政村,要加强出租房管理,要求出租者和被租者必须签订租房协议(并将协议交镇政府一份备案),同时对被租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其消防安全预防意识,必要时可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5、各责任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如村内祠堂、教堂、办公场所、老人协会活动室,公房出租单位的出租房等)必须配备消防安全器材。
6、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有火灾隐患“三合一”的企业,立即向镇消安委(工办)上报。
三、考核期与考核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