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片、办、社区、行政村:
《海游街道招投标实施办法》经街道办事处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5日
海游街道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简化审批程序,海游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原招投标的工作程序进行精简和优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海游街道范围内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施办法。
(一)工程、设计、勘察的资金范围。
工程施工预算价5万以上30万以下,勘察费估算价2—5万,监理费估算价2—5万进入街道交易中心采用简易操作规程进行招投标。设计单项预算在7万以下,招标代理费5万以下,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报街道纪委、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同意,村两委直接与设计公司协议承包。
简易操作程序(房屋建筑、桥梁、防洪坝工程等除外):村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简易施工图,工程预算书,预算编制说明)→向街道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会议纪要复印件)→召开标前会议,确定招标相关事宜(人员:村两委干部,片社区片长、书记,驻村干部,交易中心相关人员,或中介代理机构)→村务公开栏发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名(地点:村、中介机构或街道交易中心办公室)→开标(地点:街道交易中心会议室或村办公室)→确认中标结果及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存档。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申请人少于3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名的,报名时间可延长一个工作日,延长后仍少于3名的,可不再进行招标。由招标人提出申请,由该社区片分管领导及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可不再进行招标,由村方两委讨论可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发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