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办公室,各工作片、社区:
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激发全体机关干部宣传报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街道各项工作的动态和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现将修改后的《海游街道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门县海游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海游街道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街道机关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报送内容
一是促进海游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二是上级部署的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三是街道经济开发、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四是街道发展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措施、建议,以及重大突发性事件;五是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举措和成功做法。
(二)考核指标
街道党政办每月向县委办、县府办各报送信息不得少于5条,全年党政信息考核排名居全县前列;农办、工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综治办、新农办、创建办、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向党政办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全年被县委办、县府办各录用信息不得少于1条,被“掌上三门”微信公众号和APP各录用不得少于1条;各片、社区每月向党政办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全年被各类信息刊物录用信息不得少于2条。除每月向党政办报送信息外,各业务线须及时向对应的上级部门报送信息,确保信息排名居全县前列。
三、考核办法
(一)奖励标准
1、被县委办、县府办信息刊物以及《新三门》采用的经验总结、工作交流、理论文章等长篇文章每条210元;动态性、苗头性、突发性等信息和通讯稿每条70元,县委办舆情信息每条50元。除紧急、送阅等信息外,其余有领导批示的信息双倍计发稿酬。
2、被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信息刊物采用的长篇综合信息每篇180元;500字以上的一般信息每条60元,500字以下的每条40元。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县重点工作简报、三门新闻网、“掌上三门”录用的信息参照此标准计发稿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