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六小行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三门县六小行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大违法违规六小行业排污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六小行业污水排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六小行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紧扣“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理念,以六小行业废水排放达标为目标,以废水截污纳管为途径,以综合治理为手段,全面降低六小行业对我县环境的影响,为三门县建设添砖加瓦。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六小行业整治工作,设立县六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臣连、王忠强。副主任:俞红星(执法局)、周爱明(县五水办)、倪忠存(县环保局)、潘仙国(县建设局)、张洪(县交通局)、占万福(县卫计局)、杨性维(县市场监督局)、林建杰(县商务局)、杨晓宁(县公安局)、蒋英明(县经济开发区)、朱军才(沿海工业城)、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
三、整治区域和对象
县城市建成区、非县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小餐饮业、洗车业、沐浴业(洗浴、足浴业)、美容美发业、洗涤业、小旅馆业等“六小行业”的所有经营户。
四、整治目标
(一)县城市建成区、非县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六小行业”经营户排查率达到100%,登记造册率达到100%。
(二)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整治范围内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污水排放须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禁止污水直排。污水纳管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隔油、沉淀、净化等截污预处理措施。“六小行业”经营户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等规范化截污预处理设施的设置率达到100%。
(四)依法核发排水许可。排水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7年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方案,调查摸排阶段(5月1日—6月30日)。制订三门县六小行业排污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县六小行业排污专项整治活动协调会议,建立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单位职责分工,及时动员部署任务。全面开展六小行业排污情况排查,重点排查污水是否纳入污水管网、是否污水直排、有无设置截污预处理设施、有无办理排水许可、现有污水管网的布设情况等事项,并逐一登记造册,并同步发放六小行业废水纳管排放温馨提示、告知书等,制作详细台账。非县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上述步骤各自进行统一排摸(附表1);县城市建成区排摸工作由职能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初步排摸,并填写基本情况表(具体见附表2至附表7)。
(二)自行整改,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上门服务、现场督促等方式,督促六小行业经营户办理证照合法经营,限期完成废水纳管,并对经营户进行废水纳管、油水分离装置(沉砂池、隔油池)等安装方面的技术指导,对拒不整改的六小行业经营户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废水纳管、设置油水分离装置(沉砂池、隔油池)的六小行业经营户立案查处。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由街道牵头组织,县六小行业整治办公室协调公安、住建、环保、市场监管、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街道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关停等措施;非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由乡镇(街道、园区)牵头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采取强制关停等措施。
(三)查漏补缺,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镇、街道对六小行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餐饮业和洗车行业的隔油池、沉砂池的建成率达100%,六小行业的截污纳管率达90%。县整治办将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完善提高,长效管理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提炼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对专项整治行动查漏补缺;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开展整治“回头看”,要求经营户定期对隔油池、沉砂池进行检查清洗;建立健全六小行业排污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职责分工
县六小行业整治办公室负责全县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综合性文稿起草、组织开展例会、协调联合执法、日常督查、目标考核、档案(台账)管理、各类统计报表汇总及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