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正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朗读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7年10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5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农林院校和试验研究单位对植物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进行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应当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三、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中的“确需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第二款修改为:“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修改为:“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批准。

“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集标本等活动。”

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开展参观、旅游活动未编制方案或者编制的方案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的;

“(二)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的;

“(三)不按照编制的方案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

“(四)违法批准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或者违法批准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经进出口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查验放行。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野生植物进出口的资料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应当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中的“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修改为“或者未经批准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

六、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

删去第八条第三款。

七、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anmenxian/20210629/34948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