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保护三门青蟹品牌,促进我县青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三门青蟹品牌保护整治工作方案》(三政发〔2017〕13号)要求,现将三门青蟹规范捆扎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三门青蟹规范捆扎须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礼盒包装销售和销往高端酒店的三门青蟹,蟹螯捆3圈、蟹背捆2到3圈(含打绳结这一圈);
(二)销往农贸市场的三门青蟹,蟹螯和蟹背捆扎均不得超过5圈(含打绳结这一圈);
(三)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青蟹体重的5%。
- 上一篇:关于印发三门县佃石水库放水预警方案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近期我县养殖异常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