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现将县城城区范围内流动摊贩临时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和经营时段向社会通告如下:
经营区域及时间:
首府夜市疏导点 6:00-24:00
金茂疏导点 18:00-24:00
城中村疏导点 6:00-18:00
18:00-24:00
西城广场西侧 18:0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