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国家海洋督察三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海洋督察三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昌明
副组长:徐礼辉
成 员: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滩涂围垦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和沿海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分管负责人。邀请县监委分管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二、国家海洋督察三门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礼辉
副组长:陈黎明 (县府办)
陈 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 员:朱先龙 (县委组织部)
倪 铭 (县委宣传部)
俞 坚 (县发改局)
林敏峰 (县经信局)
吴能高 (县司法局)
章日胜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