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打响执法声威,守护节日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和防疫产品安全,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近期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结合三门实际,决定在一季度开展市场监管系统“亮剑2021-春雷”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疫情防控和节日安全两大主题,上下协同,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大力度,重点整治假冒伪劣和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查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努力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和节日食品安全可控,有效保障防疫物资等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全力确保节日市场平稳有序,营造安全、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执法重点
(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关于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物防专班〔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得”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管控。针对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食品冷库等贮存场所在省、市、县物防专班“七查”要求的基础上开展“九查”(查赋码、查“三证”、查数量、查出库、查冷库、查生产企业、查超市、查餐饮),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通过“浙冷链”系统实现“应赋码尽赋码、应扫码尽扫码”,“三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私自将进口食品调换成国产包装情况,库存产品数量(重量)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进行贮存等;三支队伍(行政队伍、消毒队伍、采样检测队伍)运行和防护是否到位,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应入尽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二)开展防疫物资质量安全整治。抓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不松懈。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对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生产企业和核酸抗体检测试剂等经营单位使用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全覆盖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抽检不合格、原材料擅自变更、擅自降低生产经营条件、长时间停产等企业;加大对转产企业的分类指导力度,切实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持续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对本县生产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实施全覆盖全品种抽验。对本县流通使用的防疫物资产品增加抽样批次,并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措施。配合商务、海事处等部门加强出口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规定。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以及无资质生产经营等违规行为。开展网络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医用和民用防疫物资专项检测,打击产品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节日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护航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人民吃得放心的目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加强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排查,重点检查有无相关生产许可资质,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营单位和酒店会所、老年活动中心的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线上销售的排查,重点检查电视购物、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线上经营单位是否含有虚假宣传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切实端掉一批“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切实打掉一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链。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形成高压严打的整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