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政府办 > 正文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21〕33号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曙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曙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20 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5 号)精神,加快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特色错位竞争的开发区(园区)发展格局,结合海曙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现状和必要性

(一)开发区(园区)发展现状

本次整合提升涉及各类开发区(园区)28个(详见附件1),其中国家级1个,为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省级1个,为望春工业园区;区级1个,为宁波节能环保科创园。其余的25个开发区(园区)均为镇(乡)、村级工业集聚区。现有各类管理人员114名,管辖面积93.75平方公里,有效面积54.51平方公里,201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97亿元,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8.88亿元。

1.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基本情况

(1)设立情况。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地区〔2018〕636号)文件批复成立。

(2)发展水平。主导产业为航空航天、智能制造和时尚服装。201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27.96亿元,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5.01亿元。拥有星箭航天、广博集团、三生健康等龙头企业。

(3)空间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横鄞线以东、鄞城大道以北、奉化江以西、联丰路以南区域。批复面积82.5平方公里,实际管委会管辖6平方公里(机场运行区),建设用地43.37平方公里,农用地32.94平方公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6.21平方公里。

(4)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为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派出机构),与海曙区政府实行“政区合一”管理体制。

(5)各类编制及管理人员数量。内设机构3个(综合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与投资合作局、航空运输与口岸管理局)核定机关编制23名(实有26名行政人员)。下设1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实有11名事业人员和4名外聘人员)。

2.望春工业园基本情况

(1)设立情况。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产业〔2006〕712号)文件批复成立。

(2)发展水平。主导产业为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201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2.18亿元、三产161.8亿元,实现服务业增加值3.87亿元。拥有杉杉新材料、同创强磁、尤利卡太阳能等龙头企业。

(3)空间范围。规划总面积31.5平方公里,管辖面积6.85平方公里,有效面积6.3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3.33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1.33平方公里。

(4)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为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级别为正处级,管理体制为独立运行。

(5)各类编制及管理人员数量。管理人员共48名,其中行政人员7名,企业人员19名、外聘人员22名。

3.区及镇村级园区基本情况

26个区、乡镇级园区中,宁波节能环保科创园、智能制造产业园、临港工业区3个园区有管理机构3个(均为非行政事业机构)共有管理人员25名。其余23个园区均为镇(村)工业集聚区块,均未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由属地镇乡(街道)管理运行,产业以当地块状经济为主。

(二)整合提升必要性

一是经济争先进位的需要。作为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承接产业转移和培育产业集群重要平台的园区,是海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截至2019年,海曙区共有规上工业企业655家,其中民营企业500强5家,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162.1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225.45亿元,位居全省20强。要在城市发展竞争中争先进位,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省“四大”建设等重大战略,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进程中争当排头兵,需要通过园区的整合提升,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发挥龙头引擎作用,确保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二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是加快推动平台创新集约、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打造海曙高能级产业集聚平台的重要抓手,是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实现海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通过整合提升,有利于充分发挥开发区(园区)制度和产业优势,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极,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当前,海曙区作为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中心城区,一方面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产业发展最严重的瓶颈,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大量可挖掘的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的大趋势下,规划大幅度增加工业用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通过自身挖潜,向存量要空间,保障全区用地需求,增强高能级平台的承载服务能力,提高平台能级,提升产业层次,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的顶层设计与战略布局,不仅是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现阶段开发区(园区)面临矛盾制约的形势倒逼的客观需要。海曙区现有工业用地约30平方公里,占全区总建设用地约16%,工业用地占比率与一般区县(市)有较大差距,要实现服务业、制造业双轮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务必需要在仅有的存量工业用地基础上作优化文章。当前我区正加快构建以智能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纺织服装、生物医药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同时积极开展“低散乱污”企业整治、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等行动,迫切需要通过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花大力气在更大范围内集聚高端资源,承载高端产业,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足够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的工作部署,按照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系统性重构、创新型变革的总体要求,以“淘汰撤销一批、转型提升一批、整合优化一批、创建打造一批”为路径,构建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的开发区(园区)体系,成为海曙在宁波当好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进程中争当排头兵的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现有28个园区按照“四个一批”原则整合提升,将原临空经济示范区内呈点状分布的园区和横街工业区、洞北工业园区、鱼山头工业区等13个园区通过就近和异地的原则整合成2个:一是以临空经济示范区为主进行整合,打造“一主一副”两片区空间发展格局;二是以望春工业园区为主进行整合,形成“一主一副”两片区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其余15个乡镇级工业园区转为小微企业园或城市街区。(详见附件2)。

(三)分类推进路径

第一类:整合提升园区

1.临空经济示范区

(1)空间范围及分片区情况。鄞县大道、鄞州大道以南保持原临空经济示范区不变,通过整合洞北工业园区、鱼山头工业区等较成熟的工业聚集区,设一个洞桥分区,形成“一主一副”的发展格局。总规划面积60.24平方公里,存量建设面积18.53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11.59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4.76平方公里,新增面积4.23平方公里。

①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西起横鄞线—规划道路,北至鄞县大道,东至奉化江,南至鄞城道路—规划道路—秋实南路—规划道路。规划面积56.83平方公里,存量建设面积17.59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3.58平方公里,新增面积4.00平方公里。

②洞桥分园:西起山体,北至规划道路,东至奉化江,南至规划道路,规划面积3.41平方公里,存量建设面积0.94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1.59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8平方公里,新增面积0.23平方公里。

(2)管理体制。按程序报批设立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与海曙区政府综合设置,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统一管理、集中统筹。

(3)主导产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汽车零部件)、航空物流、现代商贸和电子信息产业。

2.望春工业园区                                       

(1)空间范围及分片区情况。鄞县大道、鄞州大道以北保留望春工业园区不变,向西拓展至集士港轻工制造小微园地块,设横街一个分区,形成“一主一副”协同发展,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产城融合型创新复合园区。总规划面积41.08平方公里,存量建设面积23.70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17.22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87平方公里,新增面积5.19平方公里。

①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西起秋实路,北至联丰路,东至奉化江,南至鄞县大道—鄞州大道,规划面积为33.72平方公里,存量建设面积21.63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14.17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0.46平方公里,新增面积3.66平方公里。

②横街分园:西起农田,北至规划道路,东至湖泊河—规划道路,南至望童线,规划面积为7.36平方公里,存量建设面积2.07平方公里,可利用面积3.05平方公里,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41平方公里,新增面积1.53平方公里。

(2)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为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3)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及纺织服装等产业。

第二类:转型提升园区

将集C工业集聚区、白岳工业区、岐阳工业区等15个园区作为转型提升对象,推动向小微企业园进行转型,其中节能环保科创园和智能制造产业园转为城市街区,原管理机构和人员11名转为城市街区中楼宇管理运营机构和楼宇管理人员。

三、任务举措

(一)精简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统一高效的原则,综合设置管理机构,形成“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架构。以临空经济示范区和望春工业园区为主体,统一规范机构,理顺工作职能,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实施“扁平化”“大部门制”管理。做好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对接,根据市委编办的要求,做好临空经济示范区机构设置。(责任单位:区委编办)

(二)推动理顺与属地职责关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zhengfubangongshi/20210712/39280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