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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专〔2008〕29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单位:
为大力发展我区的继续教育事业,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根据国家人事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人发〔2008〕2号文件精神,结合《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区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要求
公需科目的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凡符合2008年初定、晋升、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聘任、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的重要条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今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定和晋升,以考代评者即使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其职务与工资也不得挂钩。
二、培训内容与方法
培训内容:《科技与创新》、《合作与共赢》、《维权与侵权》。
培训方法: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闭卷考查结果列入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登记内容。
三、集中辅导时间和地点
分批开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按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批复为依据收取。
五、报名办法
各部门(单位)于4月10日前组织报名(报名表附后),名单登记造册后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附:衢江区200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见PDF或WORD文档)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