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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区人劳才〔2008〕183号
关于做好衢江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
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06〕128号文件)和中共衢江区委组织部、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组发〔2007〕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督促其增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恪尽职守、努力工作。现就做好2008年度我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为2007、2008年分配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考核内容为2008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情况,具体包括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创新能力、社会评价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等次
1、考核办法:考核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测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年度考核总分由三方面组成:民主量化测评占30%;领导评议占30%;完成年初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占40%。
2、考核程序:(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2)进行民主测评;(3)村委会提出考评意见;(4)乡镇确定考核等次;(5)报组织人事部门联评;(6)考核结果反馈。
具体考核参照乡镇(街道)机关干部的考核办法实施。
3、考核等次确认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由乡镇(街道)负责确定报人事劳动部门审批,组织部门备案(其中优秀等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按比例酌情确定),并由乡镇(街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三、时间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09年元月10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将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名册(附件一)和考核评价登记表(附件四)于2009年元月15日前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工作,认真严格组织实施。要坚持以业绩、能力和品德为主,坚持个人述职、群众评议,要切实体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考核工作不得走过场。
附件:
一、衢江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名册
二、衢江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量化民主测评表
三、衢江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结果表
四、衢江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登记表(以上附表见PDF文件或WORD文档)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