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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司党组[2009]3号
衢江区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先行促行动、推进‘两年三服务’、群策群力显作为、科学发展创新业”为实践载体,突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增信心、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强党建,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使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理论、解放思想上作表率,在求真务实、勇于实践上作表率,在服务基层、改善民生上作表率,在服务企业、加快发展上作表率,在建章立制、长效作用上作表率,在发扬民主、联系群众上作表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思想认识上有新飞跃。通过思想发动、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学习实践活动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学苏北创新业”大讨论、深入开展调研、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使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向基层组织、服务单位及社会群众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审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差距与潜力,深刻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思想解放和科学发展的统一。
(二)解决问题有新成效。通过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对队伍建设以及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与分析,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着力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精神状态不振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主动协调不够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队伍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活力和能力。
(三)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改革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要认真分析研究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机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二是要认真分析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机制,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三是要认真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是要认真分析研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整体推进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五是要认真分析研究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把三支队伍建设成为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四)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有新提升。按照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和统筹发展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把握社会、经济及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规律的能力,提高指导基层推进工作的能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及破解难题的能力,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
三、参加对象
参加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是:本局机关的全体党员(包括退休党员),直属各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关系在本法律服务机构党支部的党员。非党员的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座谈调研、法律服务活动。
四、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8月基本结束,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2009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围绕区委“学习理论、问计于民、转变观念、科学发展”的重点,结合本局拟定的调研课题,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广泛调研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1、集中学习。以局党组会、动员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局辅导讲座、科室及各党支部会议等形式,精心组织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应对金融危机的系列决策部署,学习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赵光君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朱建华书记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学习区委有关科学发展观和学苏北创新业的决策部署,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要把区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要求的一系列会议精神,以及苏北发展的成果经验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总体要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各科室、支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党员要对重点学习篇目进行精读,记好学习笔记。
2、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在学习培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围绕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和改进作风等重点调研课题,由三名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扎实做好调研,就破解难题、三服务、助村联户奔小康、机关效能再提升等专项工作,了解民意、掌握实情,找准问题、分析对策,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着重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撰写科学发展建议书。重点就以下5个课题开展调研:一是如何进一步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探索村村聘法律顾问,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二是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试点,推动直属司法所建设;三是如何整合资源,扎实开展“三服务”;四是如何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职能作用;五是如何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走访调研的同时,要重点从理论学习、思想解放、服务大局、科学决策、改革创新、服务基层、工作效能、党性党风党纪等八个方面查找问题,并梳理归类,剖析根源与原因。
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区委提出的“思想先行促行动、推进‘两年三服务’、群策群力显作为、科学发展创新业”这一主题,按照区委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学苏北,创新业”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以科学发展观大讨论促进思想大解放、引领观念大转变,努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组织党员干部以推进科学发展我该做什么、如何做大总量加快发展、苏北经验之启示与衢江经济快速发展为题开展思想大讨论,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科学发展新共识,实现思想再解放和观念再转变。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2009年6月中旬基本结束。围绕“发扬民主、寻找差距、服务民生”这一重点,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等工作。
1、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集中民意、民智;二是班子成员相互谈心,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三是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紧密结合本局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分析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各党支部(总支)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撰写专题分析检查报告。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研成果,围绕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行政系统的发展实践,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由局长主持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分析报告形成后,要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之成为指导司法行政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分析检查报告报送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围绕“破难建制、转型升级、保稳促调”这一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局领导班子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工作制度,将整改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公开”,即:明确整改落实的措施、目标、时限要求、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统筹协调,集中力量,重点解决阻碍、制约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和服务大局的突出问题,切实取得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的实践成果。
3、健全完善制度。结合存在的问题,以司法行政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为着力点,找准制度上的缺陷,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增强制度的前瞻性、科学性。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余渭龙同志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工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分类指导。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调研工作组和宣传报道组。成立三个调研工作组,第一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渭龙同志为组长,局纪检组、局办公室参加,重点调研如何整合资源,扎实开展“三服务”和直属司法所建设;第二组以胡娟霞为组长,局基层科参加,重点调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如何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职能作用,如何进一步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探索村聘法律顾问新途径。第三组以徐木泉为组长,宣教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参加,重点调研如何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衢江司法行政网站登载司法行政学习实践活动信息。
3、加强督促检查。三个调研工作组对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活动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活动所取得的经验、做法、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及时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
中国共产党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党组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 活动 意见
报送: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督查组。
附件: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计划
一、学习时间 2009年4月底前
二、学习资料目录
1、党的十七大报告;
2、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
3、全国“两会”精神: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贾庆林主席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
4、学习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
5、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
6、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7、上级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系列决策部署:2008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活动的实施意见;
8、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赵洪祝书记在省司法厅上报的《关于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主要主要精神和我厅贯彻意见报告》的批示;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所做的批示;
9、赵光君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10、朱建华书记在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11、区委对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
12、《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
13、《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