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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09〕31号
衢江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08年度社会团体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衢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社会团体年检工作的通知》(衢江民[2009]15 号)文件要求,本局于4月至6月份,对全区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公布如下:
衢江区计划生育协会;
衢江区体育总会;
衢江区职工技术协会;
衢江区老年书画研究会;
衢江区诗词学会;
衢江区文明单位联谊会;
衢江区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
衢江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衢江区消费者协会;
衢江区拖拉机驾驶员协会;
衢江区林学会;
衢江区竹木业协会;
衢江区花卉协会;
衢江区私营企业协会;
衢江区三元猪协会;
衢江区优质稻米产销协会;
衢江区民营企业协会;
衢江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衢江区粮食行业协会;
衢江区老年体育协会;
衢江区渔民协会;
衢江区慈善总会;
衢江区社会福利企业协会;
衢江区乒乓球协会;
衢江区废旧金属协会;
衢江区宋塘尹支渠用水户协会;
衢江区碳酸钙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社团 年检 通知
抄送:区府办、各业务主管部门,市民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9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