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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 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根据衢江财企〔2009〕42号《关于做好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经乡政府同意,现就我乡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2009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补贴对象为全乡范围内所有种粮的农户。补贴依据为2008年稻谷、大(小)麦、玉米、大豆、蕃薯的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以各村核实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2008年农户实际粮食播种面积为依据,补贴标准为35.5元/亩。享受补贴的面积为合法耕地的实际种粮面积,撂荒田、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耕地和其它非粮食耕地的不能给予补贴。
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办法
(一)核实种植面积。各村民会对2008年农户粮食播种面积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地核查,将核实后的农户实际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粮食播种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填报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分户清册,于5月20日前上报乡政府。
(二)补贴资金发放。乡政府根据各村上报的农资综合直补分户清册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后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在农民补贴管理软件中进行直补登记。乡政府将农资综合直补电子数据于5月2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于5月30日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将综合直补资金打到种粮农民“一折通”账户。
三、工作要求
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一个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直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政策宣传,对粮农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关怀传达到每户农户。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兑现到种粮农户的手中,要严格按规定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款发放依据是农民的粮食播种面积,体现种粮得补贴、不种粮不补贴,谁种粮谁得补贴的原则,因此要加强对粮食播种面积的核实,加大对虚报冒领补贴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资综合直补款按粮食播种面积兑付。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财政、农业部门将对政策执行和资金兑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粮农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或截留、挪用的,除全部追缴拨付补贴资金外,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OO九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种粮农民 农资综合直补
抄送:衢江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各行政村。
衢江区横路乡党政综合办 2009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