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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2009〕1号
关于印发《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8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8年工作总结》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二OO九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年度 工作 总结 通知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市人劳局,赵建新常务副区长、张建新副主任、严曦副主席。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月8日印发
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8年工作总结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关键的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加强人事管理、人才开发,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充分发挥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我区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狠抓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围绕市政府、市人劳局和区政府下达的工作指标,我们积极采取工作措施,将重点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将考核指标细化、量化、硬化,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每月、每季通报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多项措施多管齐下,有效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全面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考核指标任务及其它各项指标任务。
(一)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超额完成。继续抓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积极做好引进企业巨鑫机械有限公司的服务工作,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坚持全程周到服务,激发业主投资热情。目前,经政府核定企业到位资金2600万元,完成区政府考核指标1000万元的260%,招商引资工作成绩名列全区第一。
(二)劳动就业工作指标超额完成。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2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1%;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6%(其中困难人员14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1%);转移农村劳动力942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1%;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93人,完成指标的198%(其中失业人员培训158人,完成指标的263%;被征地人员培训467人,完成指标的195%;创业人员培训68人,完成指标的136%);全区消除“零就业家庭”完成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三)社会保障工作指标超额完成。全区增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6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2%,基金收入554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58%;增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3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02%;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304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2%(净增1176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8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88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8%;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50685人,参保率为97%,比原定70%的参保率提高了27个百分点;经核定的2004年前应保未保被征地人员总参保率达到100%,当年新增被征地人员165人,参保165人,实现即征即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340859人,参保率92%,人均筹资额102元/年。
(四)技能培训工作指标超额完成。全年共培训企业技术蓝领84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0%;培训高技能人才15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培训紧缺工种52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3%;培训外来务工人员64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68%;全年职业技能鉴定532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1%。
(五)劳动关系调节工作指标超额完成。全年受理并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375起,依法立案138起,结案率100%;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5起,结案率100%。
二、开拓创新,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围绕中心工作,我们紧密结合区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各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的同时,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探索形成了具有衢江特色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方法。
(一)坚持公平公正,人事人才工作水平得到新提高
1、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考工作的每个环节,打造衢江“阳光人事”。一是在全市率先试行公务员招考“阳光”面试,邀请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视频对公务员面试过程全程监督,使面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该举措受到各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同时得到省市人事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制定出台《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实施办法》,实现事业单位进人“招用分离”,从机制上确保还权于制度;在全市率先出台《衢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制度,有效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是邀请乡镇党委书记参与“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实行现场监督,增加招考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全年招录公务员28名,“大学生村官”55名,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正有序开展。
2、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着力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驾驶员管理,委托专业部门统一招考驾驶员,在全市率先建立编外驾驶员储备库,由用人单位和驾驶员进行双向选择,保证编外驾驶员队伍质量。同时规范编外驾驶员工资管理,与纪委、财政联合制定编外驾驶员薪酬待遇管理工作方案,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结合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驾驶员工资的上、下限,明确待遇标准,切实规范了编外驾驶员待遇发放。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21家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的确定工作。重新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设置,清理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名册。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审核登记工作,128家事业单位年检率达到100%。及时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稳控工作,全年共安置军转干部6人。
3、人才开发工作进一步推进。按照省市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人才强区战略,围绕培养适应性、实用性强的多样式人才目标,我们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工作,首次推出技术蓝领校企对接培训模式,在工贸职校开设专门为衢州志高机械公司培养技术蓝领的“志高机械班”,采取定向、合约式培养方法,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满意效果。积极开展多层次的招才引智工作,帮助企业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共组织98家企事业单位参加6场规模以上人才招聘会,提供岗位1381个,达成用人意向412人。征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5项,企业社会化评审职称871人,下达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指标79名。组织对18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4、人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共组织57名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750名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抓好全区干部队伍考核工作,完成全区5523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备案和197名优秀公务员的表彰工作,完成25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交流工作。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进一步规范村官考核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及时完成相关待遇审核、审批工作。认真开展落实退休人员“两项待遇”情况的检查,做好离退休(退职)人员津补贴调查摸底工作,定期开展退干活动,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全年共办理退休138名。
5、人事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人事公共服务水平,通过组团参加公益性就业招聘大会、开展校企见面会等措施,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桥牵线。不断完善人才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免费发布网上人才信息和招聘信息,全年免费发布有效招聘信息160条,求职人数达800多人,初步实现网上招聘。全年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57人,就业率达到87.1%。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浙江仙鹤、浙江海力集团建立了见习基地,帮助衢州恒顺化工与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关系。积极做好人事档案代理工作,全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296宗,新增代理各类人事档案411宗,签定就业协议95宗。
(二)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1、就业扶贫工程有效开展。积极实施“1+X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行万人家门口就业行动,大力开展以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库区群众为重点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农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剩余劳动力基本实现转移就业。同时,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组织低收入家庭富余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情况调查,掌握劳动力资源现状和就业培训意向。全年共举办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班75期,培训4300人,培训后转移就业3521人。成功打造“衢江护工”就业品牌,与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单位签订“衢江护工”就业扶贫协议,在黄坛口乡、湖南镇举办护工技能培训班,132名农村留守妇女参加培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在峡川、黄坛口等乡镇(街道)开发农村保洁员、巡逻保卫员等公益性岗位 20多个。目前全区就业局势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1%,零就业家庭持续保持动态和基数消零目标。
2、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顺利推进。着力解决库区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通过举办乌溪江库区农民专场招聘会、开办与企业对接培训班、送岗位到库区等系列行动,有效促进库区农民转移就业,为库区农民下山异地脱贫和新农村建设起到较大助推作用。同时通过全区劳务交流大会、企业特殊人才引进、拓展外招基地等措施,促进劳动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解决招工难与就业难两难问题。全年共举办失地农民专场招聘会、协办市春季劳务交流大会、区新春劳务交流大会和冬季劳务交流会(首届劳务集市活动)等各类招聘会8期,累计组织391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4161个,达成用工意向4885人。
3、就业服务平台得到不断完善。衢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建成并投入使用,结束了我区没有“有形劳动力市场”的历史,实现“天天有集市、月月有专场”(每月18日举办专场招聘会),累计进场企业34家,提供岗位1032个,达成用工意向224人,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招工搭建起一个综合平台,在企业招工和群众就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完成区、乡(街道)、村三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覆盖城乡的企业招工和劳动者就业的“无形劳动力市场” 初步形成。在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抓好农村就业联络员、企业招工信息联络员、外来务工带头人等为企业招工服务的“三支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三支队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1、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政策设置更加均等化、人性化,社保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一是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宣传发动、每日通报、现场指导督查等措施,有效推进工作进展,实现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二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在全市率先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22个建筑施工项目按规定参保,拓展了工伤保险扩面范围,有效保障企业参保职工的工伤权益。三是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区外征地项目和代征土地失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方案,妥善解决区内、外征地项目政府出资不一问题,及时化解了失地农民的不稳定因素。四是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农村退伍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和继续执行“前补后延”政策,同时应对经济形势,积极落实社保优惠政策,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1%下降到16%,自由职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降20%,并在12月份集中减免各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371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社会保障能力得到提高。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总参保人数达到50.87万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2%,其中企业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227人、20860人、30418人、8817人、10698人。二是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障待遇8695.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25%。其中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在全市率先得到调整,按缴费水平不同分别提高44元和25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增加养老金144元/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达到102元/年,报销封顶线调整为4万元;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新农合参保者进行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同时强化基础服务,开通网上银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
3、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严把基金收、支关,杜绝基金“跑、漏、滴”。一是完善制度,修订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社保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规定,使基金运行得到根本保障。二是加强稽核,社保局单设稽核科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力量配给,严格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三是共同监管,成立由纪委、人劳、财政、审计、地税、社保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基金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启动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实现部门联动共同监管,有效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全年共征收社保基金15960.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06%,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支付能力不断增强。今年区审计局的审计结果和市社保局的基金专项检查结果表明,我区社保基金运行正常,没有违规违纪和挤占挪用基金的情况发生。
4、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及时把握省、市各级政府政策动态,关注民生,努力化解难点热点问题。在政府领导支持和部门配合下,制定出台了关于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供养遗属和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方案,解决了179名“两类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未参保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和知青晚年生活补助待遇调整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四)坚持依法行政, 劳动关系得到进一步优化
1、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三同时”办案法,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行动。全年日常巡查376家用人单位,督促指导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680份,补办社会保障手续1849份,书面审查1475家用人单位。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四次,累计出动241人次,检查用人单位610家,职业介绍机构12家。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争创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劳动用工诚信企业“双十佳”活动,促进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觉性。全年受理并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375起,结案率100%,案件总数与去年相比增加41.5%,为91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88万余元。
2、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得到提高。本着“快立案、快结案、办好案”的方针,公正、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当日立案”、“绿色通道”等八项便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制定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试行)的通知》,及时调整相关文书并取消仲裁收费。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5起,比上年增长123%,结案率100%,通过处理共为劳动者挽回损失234万元,接待咨询586人次。举行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次,开展企业“一对一”宣传服务,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法律意识。
3、工伤认定工作得到加强。改进工作方法,推行“个人办案责任制”、“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制”和“一次性送达制”,有效提高办案结案准确率,确保依法行政。全年经审查依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28件,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205件,比上年增长144%。严格执行伤病残鉴定、提前退休审批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共受理11人劳动能力鉴定报批和8人特殊工种审核报批。
三、勤政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坚持以“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目标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继续完善学习制度,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新形势下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完善工作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实现“还权于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得到整合,新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内容,工作职能得到丰富,业务范围得到拓展,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一是以深化“两年”、推进“两创”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活动的通知》,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与部分规模企业对接,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和帮助企业破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及时制定《关于认真实施帮扶企业促进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并贯彻落实,切实发挥了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保稳促调中的职能作用,同时得到区委书记的重要批示。三是扎实开展各种帮扶结队活动,在“百名领导下基层、驻村蹲点促和谐”活动基础上,积极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行动,组织系统干部到横路乡方家基村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实践“五个一”帮扶计划,共帮扶结队68户,促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罕见雪灾、汶川地震等灾害发生后,系统干部积极献爱心,共捐款1.85万元,捐衣物79件,主要领导并对挂钩乡镇进行了走访慰问。四是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对来电、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认真办理政府信访转办件,积极为群众、职工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了为民、便民、利民,全年共承办政府转办信件45件,回复机关效能110咨询投诉40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6件,都给予及时的处理和答复,实现结案率和满意率两个100%。全年没有因行政行为不当而被上诉、败诉情况发生,无效能投诉案件发生。五是积极开展调研及宣传工作,全年在省、市、区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66条,完成调研文章报送工作,其中一篇获市级三等奖,一篇在市级刊物发表。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制定《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的监督落实。同时,全力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审计,有效地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营。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树立了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