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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9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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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2009〕73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9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事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现将《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9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l、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领导要统筹安排,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对全年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争取早抓、早落实、早主动。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科室、单位要以雷厉风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努力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出特色。

    3、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推行工作交办、督办制度。局办公室要抓好重点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每项重点工作的责任科室(单位)要按季度向责任领导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附:《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009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9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安排

 

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的工作部署,推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1、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式变化,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民生”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推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领导:胡林生、赖光娟、齐惠中、钱江、黄晓春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二、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扩大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

2、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0人;帮扶实现再就业300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动态消零;农村低保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就业率达50%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创业培训5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0人,培训被征地农民240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00人。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

3、积极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2008】5号文件和浙政发【2008】59号精神,制定我区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强被征地人员、返乡农民、复退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

4、全力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

工作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探索建立扶持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形成政策、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

5、努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工作要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职业介绍体系。将就业充分社区创建活动扩大到所有社区,力争全区7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试点和农村劳动力失业登记试点,探索将农村失业劳动力纳入就业帮扶范围。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

6、加强失业预警监控。

工作要求: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租赁企业的失业监控,建立群体性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我区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

7、强化就业基础工作。

工作要求:开展全区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劳动力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台帐。推广莲花建立农民工就业协会的经验。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

三、推进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和政策完善。

8、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工作要求: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3000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1400人,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保持在25000人以上,生育保险人数达到90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一步推进,参保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40元以上,新增被征地人员实现即征即保。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社保科

9、执行社会保险政策,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工作要求: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社保科

10、积极推进覆盖城乡社保体系建设。

工作要求: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鼓励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社保科

11、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基金的管理及核算工作。加强外部稽核,进一步规范“两定”单位医疗服务行为,推行医疗费用限价制度,探索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社保科

12、加强社保经办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工作要求:抓好社会保险“多险合一”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经办规范化运作平台,加强内控制度,抓好经办人员培训,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

四、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3、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引导。

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做好法律的宣传和培训,切实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从源头规范劳动关系。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劳力科、仲裁科、劳动监察大队

1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工作要求:以工资支付、职工参保、工时制度执行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6%,加强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在经济强镇和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仲裁科

15、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1%。加强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指导,加强与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多渠道化解劳动争议。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仲裁科

五、以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16、实施人才引进网络建设工程,满足工业立区的人才需求。

做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的征集和实施工作,申报技术类引智项目5项以上。建立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衢州工作站,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柔性引进特种纸、机械制造、电子、建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人才。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人才交流中心

17、深化“115人才”培训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要求:加强“115人才”服务与管理,不断提升“115”人才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专技科

18、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培养机制,逐步推行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全区培养高技能人才150名,其中培养新技师20名。完善人才激励和扶持政策,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劳力科

19、实施人才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不断满足日益提高的人才公共服务需求。

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以人才市场为主体、社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协助市局办好春、秋季人才交流会和高层次紧缺人才洽谈会,加强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服务。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人才交流中心

六、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完善公务员管理。

20、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

工作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公务员公共课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初任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

21、深化完善人事“阳光工程”。

工作要求:完善公务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制度,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聘,做好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确保各项招考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格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圆满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人才交流中心

22、规范完善公务员管理。

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申报和人员登记工作,慎稳推进监督类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加强公务员交流任职。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

23、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分配激励机制,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财政、纪委等有关部门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考核奖励性补贴工作。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七、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24、稳步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

工作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机构改革方案。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两集中两到位”中的机构职能调整等工作。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编办)

25、稳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工作要求:继续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调整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的职能,从紧从严控制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规模。围绕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网上登记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

26、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工作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优化机构设置,严格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提高机构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管理办法,在区本级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责任领导:赖光娟

责任科室:公管科(编办)

八、自觉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两年三服务”活动。

27、为企业做好用工服务。

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职介作用,及时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强化技能培训,全面实施企业下单、农民点单、机构接单和政府买单的“四单”培训模式,出台管理办法。以紧缺工种培训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技术蓝领培训。全年培训技术蓝领500人,积极开展企业职业技术鉴定工作,全区职业技能3300人。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引导校企联合办班,定期举办校企对接会,提高职技校毕业生在本地企业的就业率。加强与区外的劳务合作,引导企业与外招基地建立对接和长期的联系。

责任领导:齐惠中

责任科室:就业局、劳力科

28、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经济形式的变化,针对因宏观经济环境造成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认真落实人社部发【2008】117号和浙劳社就【2009】6号精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和社会保险费减征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根据园区发展的要求,为园区做好服务。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社保科

29、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工作要求:落实信访工作和保持稳定责任制,做好军转干部、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的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力争解决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努力化解重访、缠访、越级上访。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问题。

责任领导:钱江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九、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30、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部署,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的建设,着力推进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钱江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31、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级机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引进协议投资额在2000万以上、实际到位资金8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责任领导:胡林生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32、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工作要求:按照“六大百亿”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黄晓春

责任科室:社保局

33、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

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联百企”活动和“走进企业,服务民生”个性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逐步完善服务窗口“向导式”服务。

责任领导:钱江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34、加强工作调研和信息报送。

工作要求:加强对人事社会保障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全年向市局报送4篇以上调研文章,刊登2篇以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责任领导:钱江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3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

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自觉遵守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有效的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机关支部、党小组和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

责任领导:钱江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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