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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10〕24号
关于深入开展“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科学发展争当先锋”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办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科学发展争当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0]7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科学发展争当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争先创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学习苏北创新业、追赶先进比贡献”活动,确立以“拉高标杆谋发展、服务民生创新业”为活动主题,认真落实“五好五带头”的要求,加强党组织建设,重点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民生能力和水平,增加民政部门党组织凝聚力、执行力和创造力,为推进民生事业追赶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民政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民政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实现全体党员在推动科学发、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争创新业绩,促进党建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服务民生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12年,使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达到“五好五带头”。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10年5月至6月)。
召开局机关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区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结合岗位特点,明确争创标准。
2.全面推进(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
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职责,进一步拉高标杆,明确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深入实施“一挂三联”责任制,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农村社区,联系结对困难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百村”低保核查行动,全面提升低保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民生保障。
3.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照工作标准,党员干部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发扬先锋模范作用,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召开献礼。
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步骤
1.公开承诺。全体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实行党员服务承诺制。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以在政务公开栏张贴、网上公布、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局党组和机关支部负责同志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以及承诺内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3.群众评议。局创优争先活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评选表彰。总结评选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事迹和优秀共产党员,并推荐参加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三)活动内容
1.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把深化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民政工作理论研究,提高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2.强化机关党支部班子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的要求,努力把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推荐选拔为党支部班子成员,优化班子配备。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以人格的力量影响和带动每一名民政干部,真正达到抓班子、带队伍、促整体的目的。
3.健全完善机关工作机制。按照科学规范、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深化“两论三问”,充分激发每个干部的内生动力,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推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运转。
4.转变机关党员工作作风。从作风转变和提升执行力着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要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调研,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要树立民政新形象。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黄良诚任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国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活动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学习各类先进典型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加强日常督查,定期不定期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严格遵循活动的方法步骤,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党务 创先争优 实施意见
抄送: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赵副区长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