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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10〕26号
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下发2010年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任务书的通知》(衢创建组发〔2010〕1号)精神,积极做好省级文明城区考核迎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完成。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有关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台帐,并及时上报。
附件:2010年省级文明城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省级文明城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科室
完成
时间
备 注
1
健全本单位省级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分管、联络员名单及2010年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计划
办公室
5月
提供相关材料
2
建立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创建工作责任科室、责任人
办公室
5月
提供相关材料
3
把创建工作纳入对干部职工的考核,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办公室
5月
提供相关材料
4
群众对婚丧嫁娶等方面移风易俗情况的评价好
殡管所
9月
做好问卷调查摸底和迎检工作
5
有专门的社会救助机构和经费,并专款专用
社救科、
计财科
9月
提供相关文件材料,说明经费列支情况
6
有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设有“慈善超市”
社救科、
区慈善总会
全年
提供开展全区性社会捐赠活动
7
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形成机制
社救科、
区慈善总会
9月
提供群众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及其机制建设情况的文件材料
8
市民对关爱弱者、扶危济困、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行为的认同率>90%
社救科
9月
做好问卷调查摸底和迎检工作
9
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
社救科
9月
提供相关材料
10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省平均水平
社救科
9月
提供相关材料
1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社救科
9月
提供相关材料
12
采取多种形式,重点确保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医疗、教育得到有效保障;城区依托地级以上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社救科
9月
提供相关救助保护机构设立文件,说明救助保护工作情况
13
完成各专项组和创建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相关科室
全年
14
按省测评体系要求,完成创建资料整理和报送工作
相关科室
9月
主题词:文明 创建 任务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文明办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