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衢区人劳才〔2010〕145号
关于做好衢江区大学生村官
2010年度薪酬调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做好衢江区大学生村官2010年度薪酬等待遇的调整落实工作,根据区委办发[2006]128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薪酬标准
1、试用期:大专生、本科生9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 2010年选聘的从2010年9月起算);
2、正式聘用期:大专生1846元/月,本科生1938元/月(2006年-2009年选聘的自2010年1月开始调整);
3、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保费用:335.26元/月(2006年-2009年选聘的自2010年7月开始调整;2010年选聘的自9月开始缴纳办理)。
二、发放形式
1、大学生村官的薪酬由各乡镇(街道)按以上标准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步发放;
2、对2010年1月以来未发放到位的薪酬按上述标准在2010年11月份予以一次性补发到位;
3、各乡镇(街道)统一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乡镇(街道)先行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结算方式
大学生村官薪酬待遇、社保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乡镇(街道)先行垫付,年底与区财政统一结算。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大学生村官 薪酬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区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劳局